有两个男孩将点燃的烟花扔进了狗笼子里面,致使关在里面的萨摩耶惨叫了三分钟,被活活烧死。
这件事很快就冲上了热搜,让互联网上战斗力最强的两个群体吵翻了天。
我们都知道,简中互联网上有三大顶流战斗群体,分别是:女拳,动保,以及熊家长们。
至于那帮殖人公知们在他们面前那是根本不够看的。
咱们先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2月1日中午12点左右,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某小区的公共区域,两个小男孩在狗笼外玩手持烟花玩耍。
白衣男孩先是用打火机,给手持烟花棒的黑衣男孩点燃,随后,黑衣男孩将点燃的烟花扔进狗笼,引燃笼内易燃挡布。
约1分钟后,白衣男孩再次帮黑衣男孩点燃烟花,但这一次黑衣男孩没有投掷,反而拿着烟花去追鸡。
而就在此时,白衣男孩发生之前黑衣男孩扔的烟花着火了,随即大声呼救。
但是火势蔓延得实在太快了,狗笼被烈焰完全吞噬,萨摩耶被困笼中惨叫,约3分钟后死亡。

以上就是这条新闻的来龙去脉。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网上那是吵翻了天。
有支持狗主人,一定要给狗狗伸张正义的。
他们说两个小孩那是在纵火,就是故意的,这么小的年纪就敢虐杀动物了,要是长大了那还得了啊,之前国外某个研究调查就说,很多变态杀人狂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虐杀动物……
当然也有支持两小孩的。
他们说这是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啊,你摆了这么大的一个笼子养狗,狗的排泄物,粪便,全是细菌啊,物业之前劝阻过好多次了,清理狗舍之后,结果狗主人又把笼子给拿了出来。
虽然有笼子,可万一要是没关住,狗跑出来了,把孩子给咬伤了,谁又来负这个责任呢?
两孩子玩火确实不对,可他们只是个孩子啊,所以这一次反而是做了好事了。
结果这话说完呢,动保人士们不干了,狗狗的命也是命啊,怎么能怎么残忍呢,怎么能因为狗主人的行为就定义烧死狗狗就是做了好事呢?
然后,他们就开始引申指责我们的动物保护工作太差了,这两熊孩子,必须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赔钱?赔钱能换回一条生命吧,必须要按照纵火罪处理他们,即便他们是未成年,也要让他们的监护人付出代价。
就这样,随着大量动保人士和熊家长们的加入,这件事在网上吵翻了天,随便火一点的视频下面就有几百条评论。
那么这件事情到底谁对谁错呢?
根据责任认定,主要责任方当然是那两个男孩,这是毋庸置疑的。
两名男孩为直接责任人,其行为构成过失侵权,不构成纵火罪,因火势未危及公共安全,没有蔓延至房屋或车辆。
但是因为他们未成年,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次要责任方呢?
两孩子的家长,允许未成年人携带危险物品在公共区域玩耍,未履行安全教育义务。
狗主人姜女士,在公共区域长期放置狗笼且未采取防火措施,违反小区安全管理规定,需承担部分责任。
还有物业公司,未及时制止公共区域养狗行为,没有履行管理责任。
那么依据上面的责任划分,派出所民警介入了调解。
两孩子的家长赔偿了6000元,当场转账,并且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两家家长和孩子,也向狗主人表达了歉意。
事后,白衣男孩的家长陈先生也在网上发布了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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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说自己家里也是养宠物的,出事情了之后,孩子很害怕也很后悔,自己也对孩子进行了教育。
他也在视频中公开向狗主人以及社会公众鞠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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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应该告一段落了。
可没想到,狗主人姜女士却并不认可这个结果。
她发微博维权,说自己根本没有接受调解,当时去的是自己外公,外公70多岁了,心脏里放了支架,经不住他们折腾,一听对方不肯再商量了,这才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但自己才是狗主人,狗证写的也是我名字啊,我是根本不认可这个结果的,这只狗养了7年了,感情是非常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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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姜女士这些维权信息发布之后,之前道歉的男孩家长又将道歉视频给删除了。
是不是很奇怪呢?
我猜测啊,应该是男孩家长觉得我都已经赔钱,和你外公签署私了协议了,你怎么还不依不饶的呢?我都公开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继续闹是吧?
行,我之前道歉的视频我给删了,我撤回,搞得好像谁没有脾气一样……
我觉得男孩家长删除道歉视频的动机,大概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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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女士好几次表示自己绝不和解,要求伸张正义,要求之前的调解协议无效。
虽说狗主人是你本人没错,但是你外公都已经签字认可了,狗是你们家养的,你外公和你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要选一个代表出来就行了。
现在字也签了,钱也收了,再闹下去也没有依据了。
所以最新消息是:姜女士发布微博:经过律师和相关部门的调解,已经和对方达成和解,接受了这个结果,并且她删除了之前的所有维权信息。
这件事情到了这里,才算是真正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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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讲完了,钱也赔了,双方也和解了。
确实也是那两个孩子承担主要责任。
但是网络上的讨论却远远没有结束。
如果一件事情,绝对的正确或者绝对的错误,在网上绝对不会引发这么多讨论的。
越是有争议,才越是会引全民讨论。
而这件事情的争议点就在于:这个姜女士所说的话和她所干的事情,言行不一。
这话怎么解释呢?
老读者们应该都知道,我也养狗,我养的也是萨摩耶,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我是最有发言权的。
据我观察,这个姜女士根本不是什么爱狗人士,她根本不喜欢她的狗。
她要是真的喜欢狗,会把狗放在外面养吗?
真正的爱狗人士,狗都是养在家里的,或者阳台,或者弄个院子,给她收拾的干干净净,及时洗澡,驱虫,打疫苗,出门牵绳,在外面及时铲屎。
为什么要把狗养在外面呢?
还不是因为嫌狗脏,觉得这个麻烦那个麻烦的,家里不想养,所以就放在公共空间麻烦大家。
现在看到狗狗被烧死了,可能是觉得有机会讹一笔了,所以跑出来闹了,说自己对狗多有感情,多么多么的喜欢。
可能我说话有点难听,当事人也不会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
大家可以换位思考一下,想想是不是这么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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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有的老人带孩子,口口声声的说自己有多爱这个孩子,去地里干活也带着,结果旁边就是一条大马路,他在这边干活,孩子就乱跑,被呼啸而来的汽车给撞了。
撞了之后,老人抱着孩子哭天抢地的,还揪着司机要打。
的确,司机负主要责任,难道老人就没有责任了吗?
你既然爱他,为什么不看好,为什么不能保护好他?
真正的爱是保护,而不是拥有。
可是有些人呢,他们只是享受这么一个拥有的过程,我有他,我拥有他就行了。
如果你真的爱这个孩子,你就不可能让他在马路上玩耍乱跑,对吧?让他面临潜在的风险,你是不可能这样做的。你嘴巴上说的爱是没有用,要用实际行动去表现,这其实是一个道理
在出事之后所表现出来的爱,无非是想借这件事情借题发挥,显示出自己想要在这个世界上获得什么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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