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最高10万元! 泸州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等您参与
开消费发票、得三重大奖
人民网记者 李平
日前,经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批准,泸州成功入选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成为全国50个试点城市之一。今(6)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泸州承接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相关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叶继东作主题发布,市商务会展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试点工作细节回答记者提问。
本次试点活动周期为2026年2月至7月底,为期六个月,旨在通过“以奖促消”模式,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助力泸州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含市外),凡以本人名义在泸州市依法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真实有效电子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本次活动奖励相当丰厚,精心设计了国家普惠奖、市级叠加奖、商家协同奖"三重大奖"。
其中,国家普惠奖分为"即时抽奖"和"定时抽奖"。单张发票金额满100元(含)即可参与即时抽奖,每日一次,奖金20元至90元。单张发票金额满1000元(含)即可参与定时抽奖,每周一次,奖金200元至700元。符合定时抽奖条件的发票可同时参与即时抽奖。
市级叠加奖分为3轮发放,原则上每两周抽取一次。第一轮2—3月,重点针对大宗及升级类消费设立重磅激励。经有奖发票系统验证通过、且制定配套优惠政策的汽车企业开具的数电发票,设置5个10万元、26个5万元,50个3万元,85个1万元现金大奖(税前)。经有奖发票系统验证通过、且制定配套优惠政策的家电和数码类企业开具的金额大于1000元的数电发票,或其他参与了“定时抽奖”的数电发票,设置了200个3000元、480个2000元、1000个1000元现金奖励(税前)。
参与活动的商家也将同步推出各类优惠,形成"折扣+奖励"的多重优惠叠加。具体优惠以各商户公告为准。
发票抽奖系统2月9日正式上线,个人消费者可通过"酒城e通"APP、"支付宝"或"云闪付"的指定活动入口,录入符合条件的电子发票信息。每人每日最多可录入3张发票。系统将自动核验发票真伪与合规性,核验通过后自动进入相应的抽奖环节。
中奖信息将每日通过"川江号"新闻客户端公布。奖金则将通过合作支付平台(支付宝、云闪付等)直接发放至中奖人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非试点行业发票;逾期登记或信息有误发票;代开发票;红字或已红冲发票;非正常经营商户开具的发票;销售方非泸州注册企业开具的发票;生病住院费、交通出行费、物业费、停车费、保险费、水电气费、通讯费等消费发票不能参与本次发票抽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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