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夏一场喜庆的婚宴上,竟上演了令人发指的一幕。23岁的摆某,利用亲戚身份,骗走7岁女童杨某甲和她妹妹,先让她们观看不雅视频,随后将姐姐带至小树林实施猥亵。女孩回席后不停吐口水、干呕,母亲追问才揭开这桩恶行。摆某一审被判6年4个月,竟以“未检出DNA”为由上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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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样的新闻,谁能不怒?一个本该被信任的“哥哥”,却把黑手伸向毫无防备的孩子!更可恨的是,他前3次讯问还死不认账,直到证据确凿才勉强承认。这不是一时糊涂,是蓄意犯罪!是对亲情、人性、法律的三重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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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可面对亲戚,谁会教7岁的孩子提防“哥哥”?正因这份信任,才让恶魔有机可乘。而法律的坚定判决,是对受害孩子的最大保护,也是对所有潜在作恶者的严厉警告:伤害孩子,天理难容!
值得欣慰的是,法院没有被“DNA缺失”这种狡辩带偏,而是采信了孩子清晰、符合年龄认知的陈述——这说明,法律正在真正站在孩子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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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该在阳光下无忧无虑地长大,而不是活在阴影与恐惧中。此案的判决虽不能抹去伤痛,但至少传递了一个信号: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恶行,法律绝不手软!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对这类犯罪是否该加重刑罚?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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