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家委会要求学生缴纳263.3元不明费用,分解收费、现金转交、明细不公示的操作,让家委会这一家校沟通组织再次站在风口浪尖。从政策诞生到现实变形,家委会的定位与边界,值得所有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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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并非凭空出现,而是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的产物。1988年,原国家教委在《中学德育大纲》中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彼时仅作为德育工作的辅助渠道;2010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家委会正式走入教育体系;2012年教育部出台专项指导意见,赋予其参与学校管理、沟通家校关系的核心职能,后续《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十三部门协同育人意见的出台,更将其定位为家校社协同的重要桥梁 。从政策设计来看,家委会的存在本是为了扩大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教育更具温度与共识,其必要性不言而喻。
但现实中,家委会却屡屡偏离初心,甚至沦为违规收费的“帮凶”。此次重庆事件中,家委会收取的国防教育费、自编资料费等名目,均无官方收费依据,所谓“国防教育”只是一场火灾逃生演习,“寒假大礼包”不过是几本作业册。更离谱的是,其刻意分解收费、现金转交班主任、拒绝公示明细的操作,完全规避了财务监管,俨然成了学校或个人违规收费的“遮羞布”。而这并非个例,部分家委会动辄收取高额班费、为老师购买礼品,将自愿变成强制,将监督变成盲从,让家长不堪其扰却敢怒不敢言。
家委会的变味,本质是角色的错位与监管的缺失。从政策层面,家委会并无任何收费主体资格,其核心职责是监督而非执行,更不能成为学校收费的“代理人”。而部分学校对家委会疏于指导,甚至默许、授意其违规操作,将本应由学校承担的责任转嫁出去,让家委会成了“背锅侠”;同时,家委会的选举、运行缺乏明确的制度约束,部分成员一味迎合学校,忽视了全体家长的利益,最终让桥梁变成了隔阂,让信任变成了质疑。
家委会不该消失,但其必须回归初心。政策的红线早已明确:严禁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费,学校必须履行对家委会的指导与监管责任 。而家长也应拿起法律的武器,对不明收费勇敢说“不”,让家委会真正由家长选举、为家长发声。唯有划清学校、家委会的权责边界,让每一笔费用都晒在阳光下,让家委会回归沟通、监督的本质,才能让家校协同走回正轨,让教育远离功利与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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