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苏州虎丘法院
发布了三则悬赏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一)
执行案号:
(2025)苏0505执155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明成与被执行人叶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叶皓,男,1980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桐城市唐湾镇长岭村花屋20 号, 公民身份号码34082119800308****。
剩余涉案标的
14952元。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叶皓有效财产线索而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将从执行到位金额中拿出20%作为赏金,优先支付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0512-68755128、15862499453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二)
执行案号:
(2025)苏0505执354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瞿阿三与被执行人朱凤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朱凤兴,男,1968年8月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419680807****,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五桥村1江家桥15号。
剩余涉案标的
106500.00元。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朱凤兴有效财产线索而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将从执行到位金额中拿出3000作为赏金,优先支付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0512-68755128、15862499453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三)
执行案号:
(2025)苏0505执358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郁全龙与被执行人夏洪良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夏洪良,男,1965年1月1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419650110****,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华通花园一区135幢303室。
剩余涉案标的
24792.00元。
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前。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夏洪良有效财产线索而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将从执行到位金额中拿出10%作为赏金,优先支付给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0512-68755128、15862499453
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
来源:苏州虎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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