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的罚单落地,几家欢喜几家愁。在众多俱乐部纷纷致歉或保持沉默的洪流中,北京国安成了那个“不合时宜”的逆行者。一纸硬刚的声明,虽在发布一小时后光速消失,却如惊雷般炸响了中国足坛的舆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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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之怒,并非无理取闹,而是直指处罚逻辑中的致命BUG。
此次处罚不同以往,足协附上了案件编号,这意味着处罚并非足协的“一言堂”,而是基于法院裁决的“铁案”。然而,正是这份看似板上钉钉的裁决,在国安这里却出现了令人费解的时空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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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的核心人物是李明。处罚认定其在2017年年初向于洪臣输送利益。但关键在于,2017年初的李明,身份并非北京国安俱乐部人员。他直到2017年8月才正式入职国安。用法律界的通俗话讲:作案时,嫌疑人还不是“自己人”。
这就带来了一个巨大的逻辑漏洞:一个尚未入职的个人行为,为何要由后来的俱乐部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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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7赛季,国安处于历史低谷,最终仅列第九,既无争冠希望,也无保级之忧。在这样的背景下,俱乐部去行贿的动机何在?如果说是为了“搞好关系”,那这笔账算在俱乐部头上,显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国安的硬刚,本质上是在质疑处罚主体的适格性。在法治精神中,责任自负是基本原则。如果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无法在时间线上重合,那么俱乐部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便显得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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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在现有的司法实践和行业管理规则中,俱乐部对于高管的行为往往承担严格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俱乐部必须接受“莫须有”的罪名。国安此举,哪怕最终无法改变处罚结果,至少也将这个“模糊地带”暴晒在阳光下。
目前的舆论风向,罕见地倒向了国安一边。公众厌倦了千篇一律的道歉信,更渴望看到有理有据的抗辩。国安删掉的只是一条微博,删不掉的是球迷心中对“真相”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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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充满灰色地带的中国足球江湖里,北京国安这次的“头铁”,或许不仅是为了自证清白,更是为了在一片混沌中,撞开一条追求程序正义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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