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
在涉及二三轮车的交通事故中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能将伤亡风险降低60%至70%
它不起眼
却能在关键时刻
成为守护你宝贵头颅最坚实的防线
今天
江津交警
将近期部分
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曝光
每一次侥幸
都是对生命的漠视
曝光,是为了更好的提醒
警示,是为了更久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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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65U39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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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U216B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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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60L61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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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TX619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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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N338Y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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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DSW985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裕民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生命没有侥幸
安全不能将就
请广大骑乘人员
出行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江津交警
编辑:李佳蔚 编审: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易志慧
总编辑: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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