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日本侵华期间对中国文物的系统性劫掠,堪称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史上最沉重的浩劫。自甲午战争至抗日战争胜利,这场持续半个世纪的文化侵略,不仅夺走了海量物质瑰宝,更妄图斩断中华文明的历史根脉。然而,铁证如山之下,法理正义昭然,日本对华的文化欠账,终将迎来彻底清算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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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掠夺的规模之巨,史所罕见。据详实统计,日本从中国掠走的文物总数高达360万件,其中涵盖书籍300余万册、古物60余万件。这些文物上起新石器时代,下至明清王朝,囊括考古珍品、书画典籍、宗教造像、宫廷器物等诸多品类,不乏中国本土已难觅踪迹的孤品与稀世珍品。它们本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的鲜活载体,却因这场劫掠散落异国,造成的文化损失难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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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重大文物掠夺案例,成为日本侵略行径的铁证。唐鸿胪井刻石立于公元714年,碑上29字铭文清晰记载唐朝册封渤海郡王的史实,是中国对东北地区行使主权的直接物证。1908年,日军以日俄战争“战利品”为借口,将这块重达9.5吨的刻石及配套碑亭整体拆解,秘密运往日本,藏匿于皇宫吹上御苑,妄图抹去中国对辽东半岛的主权印记。靖国神社门前的一对石狮,原属辽宁海城三学寺,1896年被日军强行盗运至日,底座“大清光绪二年敬立”“直隶保定府深州李永成敬献”的铭文,直接锁定其中国渊源。而日本官方却刻意隐去文物出处,仅以“战利品”相称,妄图掩盖掠夺真相。天龙山石窟作为中国佛教石窟艺术的巅峰之作,开凿于东魏至隋唐年间,20世纪初,在日本古董商山中定次郎的蓄意策划下,超过240尊造像的头部或全身遭盗凿劫掠,散落于日本及欧美博物馆与私人藏家手中,让这座艺术瑰宝沦为残垣断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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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追索被掠文物,拥有坚实的法理支撑。1899年与1907年《海牙公约》明确规定,战争中应全力保全文化遗产,禁止没收、毁灭历史性建筑物与艺术作品,中日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日本的掠夺行为已公然违反国际法准则。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的公约》进一步要求,缔约国应应原主国请求,归还非法进口的文化财产。尽管日本以“公约不溯及既往”为由百般抵赖,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后续明确的“战争掠夺文物应无时限归还”原则,为追索工作提供了关键法理依据。而日本国内《文化财保护法》《皇室财产法》虽被其用作拒绝归还的借口,将唐鸿胪井刻石列为“国有财产”、靖国神社以“捐赠”名义持有石狮,但这些法律漏洞终究无法掩盖掠夺的本质,其所谓“善意取得”的辩解,在史实面前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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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实的实物证据,更让日本的抵赖无立足之地。唐鸿胪井刻石的29字铭文、日本海军运输档案、368份相关档案文献,完整还原了其被掠夺、运输、藏匿的全过程,形成无可辩驳的证据链;靖国神社石狮的底座铭文、日本防卫省《战利品台账》、《点石斋画报》记载的原貌照片,相互印证,铁证其中国来源及被掠夺的事实;天龙山石窟佛首通过历史照片比对、山中商会日记、拍卖行记录等多重证据,证实其为20世纪20年代被盗凿出境,2020年通过旅日华侨洽购捐赠成功回归,成为文物追索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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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容篡改,正义终将降临。日本对华文物掠夺,绝非单纯的物质侵占,更是对民族历史记忆的蓄意破坏,是军国主义侵略罪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中国通过外交施压、法律追索、民间发声、经济反制等多重手段,持续推动文物回归。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日本国内有识之士的正义呼吁,以及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都为追索之路注入了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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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无言,历史有声。360万件被掠文物承载的,是中华民族的伤痛记忆与文明基因。日本对华的文化欠账,跨越百年仍未清算,但随着中国国力的日益增强、国际法理体系的不断完善,那些漂泊海外的中华瑰宝终将重回故土。这不仅是文物的回归,更是历史正义的彰显,是对侵略行径的最终否定,更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有力见证。历史的审判从未缺席,日本对华的文化欠账,必当全额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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