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在湘潭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可按面积获得补贴:144平方米及以下补贴8000元/套,144平方米以上补贴16000元/套。
《措施》指出,湘潭将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该类家庭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已有住房的,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执行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
同时,加大公积金支持。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购买住房且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且贷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经认定的湘潭市高层次人才(A、B、C、D、E类),购买商品住房最高可享受2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措施》明确,湘潭还将优化土地价款缴纳,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为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土地受让方在经批准后,协商调整出让价款的缴纳期限与比例,最长可在签订合同后2年内付清。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对已缴纳50%以上土地价款的项目,允许先行办理相关规划、施工手续。
此外,推进“好房子”建设,提升住房品质。推行土地“先配套、再出让”,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区域整体品质和吸引力。对承诺建设高品质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刘鹰 整理
编辑 丨胡元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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