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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1月4日消息,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苏宁易购早在2025年1月21日就披露了《关于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随后于1月27日发布《关于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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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公司的影响来看,首先,全国苏宁家电3C门店、百货门店、电商、政企等业务及相关物流售后服务均由苏宁易购开设与经营,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经营同类业务,且苏宁易购在资金、资产、财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完全保持独立性,这意味着股东重整计划裁定生效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其次,根据南京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含其持有的苏宁易购1.40%的股份)、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含其持有的苏宁易购2.75%的股份)将被注入重整服务信托,管理人将公开招募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法遴选确定信托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同时,两家公司持有的苏宁易购股票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不处置。由于两家公司均非苏宁易购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此次股东重整不会导致现有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再者,公司股东张近东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未质押股票的收益权和已质押股票的超额收益权注入重整服务信托。苏宁易购表示将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后续若有相关变动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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