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晨直接起诉了景甜和她的父母,追讨三千多万!打官司的同时还发暧昧长文,文末却标注纯属虚构,这个新贵确实有点特立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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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网上就有匿名瓜,说一位J姓顶流女
星和富豪恋爱,牵扯巨额资金纠纷,当时景甜工作室直接发声明辟谣,把热度压了下去。
就在8月27日,全网彻底炸锅!网友实锤,当年的神秘富豪就是孙宇晨。紧接着孙宇晨的该案的代理律师直接发文公开官宣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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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景甜和孙宇晨确实正经谈过恋爱,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2026年上半年和平分手;
第二,两人恋爱期间有三千多万资金往来,现在孙宇晨已经正式起诉景甜以及她的父母,案件已经立案,还申请了财产保全;
第三,景甜方已经提出管辖权异议,说白了就是不认对方的起诉法院,案件还没开庭、就还没判,一切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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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魔幻的是,官司曝光当晚,孙宇晨在外网发了一篇超长回忆文,写满了和景甜的私密恋爱细节。但最关键的是,文章末尾特意标注: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面对一虚一实的双面施压,景甜工作室回应直言,这是恶意碰瓷炒作、杜撰隐私,所有纠纷全部交由法院处理,坚决依法维权,不再私下回应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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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这边的主张是,这三千万属于婚约彩礼,是以结婚为前提给的大额资金,现在两人分手没成婚,依法必须返还。
但从法律层面讲,如果是日常恋爱赠与、自愿花销,不用还;如果是大额、明确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最后婚又没有结成,大概率需要酌情返还。
目前所有定性,都只是孙宇晨单方面说法,还没有法院文书确认。
要留意,孙宇晨学历最高宾大的东亚研究硕士。他自称当时修过大量法律课程,当年波场发币ICO的时候,法律意识体现得很完备。
找海外律所出法律意见,主体放在新加坡,规避美国监管,跟SEC玩监管博弈,虽然后来被起诉、最终和解,但足以看出来,孙宇晨本人对法律规则的运用非常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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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这三千多万确实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给付,他大概率会在资金交付阶段,就通过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方式,提前埋下事实层面的先决条件,为日后诉讼预留证据基础。
为什么要起诉景甜父母?
普通情侣财产纠纷,只起诉当事人本人就行。这次孙宇晨直接连带父母起诉,不是为了单纯泄愤,是有法律逻辑的。
他大概率主张:部分资金流向了景甜家庭,父母参与了资金接收和处置,所以要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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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景甜方提的管辖权异议,也只是常规诉讼手段,不代表默认欠款,只是从程序上对抗、争取有利审理条件。
那篇“虚构长文”,到底有什么用?
很多人看不懂,打官司就好好打,为什么发长文又标虚构?
从法律角度,标注虚构是自保免责,避免侵犯隐私、诽谤的法律风险;
从舆论角度,通篇细节高度贴合真人真事,精准引爆全网热度,给对方制造巨大舆论压力。
简单说:法庭内走正规法律流程,法庭外做舆论造势,双管齐下。
再说多一个关键点,孙宇晨的律师在披露起诉信息时特意强调,起诉书中没有提代孕,为何如此着重说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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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的推理,假如这笔三千多万资金,源头真的和代孕相关:
如果原告直接以 “代孕补偿、代孕对价” 为由起诉要钱,法院会直接认定该法律关系无效。按照过往同类判例,基于代孕产生的钱款诉求,原告很大概率直接被驳回,钱要不回来。
所以从诉讼策略上,就必须把代孕相关事实,完全排除在本次民事诉讼框架之外。
那如果资金事实上和代孕相关,又想通过诉讼追回钱款,现实当中会出现一种诉讼操作:
剥离背后真实动因,尝试把案件包装成合法的婚约财产、彩礼返还纠纷来立案起诉,主张这笔钱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分手未成婚就应当返还。
听听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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