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城区启用道路交通无人机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进一步加强邯郸市城区停车秩序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将启用道路交通无人机移动执法取证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市主城区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执法范围:邯郸市城区范围。
上述设备公示5日后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5年12月3日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