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团变购物团、酒店临时涨价、行程被“降标”,这三种旅游陷阱屡见不鲜。其实《旅游法》《民法典》早为游客撑好了腰,记住三句维权口诀,当场就能护好钱包。今天,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给打击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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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诀一:强制购物不掏钱,录像留证是关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禁止: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团,靠购物拿回扣。若导游强带购物点、不买就甩脸子,立刻录像存证,保留购物小票。行程结束30日内可要求旅行社垫付退款,拒不执行的,文旅部门可罚3万至30万元,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口诀二:酒店坐地起价,订单就是“硬凭证”。节假日到店被要求“加钱才给房”属单方违约。保存好订单、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同步拨打12315投诉。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商家必须按原价交房,赔偿额外花费;拒不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可处违法所得1至5倍罚款。
口诀三:行程降标要追责,退差还要赔违约金。四星酒店变快捷、热门景点换冷门,属于欺诈。当场拍照录视频,核对合同附件留证,向导游提书面异议。回团后可主张退还差价,按《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要同额违约金;旅行社7日内不答复,可走法院旅游速裁通道,最快当天立案。
维权不丢人,忍气吞声才吃亏。出行前存好12345、12315及当地文旅局投诉电话,遇坑及时拨打电话,法律会帮你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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