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近期,有关“银行直供房”的话题比较热。何为“银行直供房”?从字面意思讲,就是银行将贷款违约而收回来的抵押房产,不经过房产中介或法拍,直接拿出来卖给个人或机构的房子。但事实上,经笔者与银行从业人员沟通,上述表述存在明显的缺陷。银行所有的业务,须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合规性审查。从持牌经营的角度看,银行不具备销售不动产的资质。
那么,近期在银行官网、线上平台上展示的“银行直供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本质上,银行履行债权人权利,处置抵押物不动产,一直遵循大宗资产交易的规则,即在京东或阿里等资产处置平台、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平台来处置,且遵循竞拍规则,即公开发布资产信息,包含位置、产权状态、评估价、交易底价等,然后由竞买人出价,最后是落槌和交付。
由此,考虑交易对手选择、评估价和底价确定、流程和结果的公开公正等方面,银行不具备专业性。不经过合规的平台或渠道,由银行作为债权人直接售房,不仅不合规,实践中案例也很少。所谓“银行直供房”,也要经由传统的渠道处置。之所以冠以银行直供,实际是银行为了加速资产处置,给潜在竞买人一个积极的、交易有保障信号,促成资产尽快成交。
根据中指院发布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法拍市场挂拍各类法拍房源的成交率仅为13.1%,其中一拍成交率仅39%,转入二拍及以上的折价率在56%~70%之间,通过法拍来处置资产和保全债权的难度在加大。法拍市场上的竞拍资产,背后可能存在债权债务或司法纠纷,甚至竞拍后腾退也存在困难,需要竞拍人做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这已是市场共识。
对于银行来讲,近期不动产价值波动加大,出于减少损失的考虑,银行端确实需要加快资产处置。于是,在传统“To B”的处置渠道基础上,转向“To B和To C”并重,即既通过传统的资产处置渠道,主要针对大宗买家来交易,也向个人零售端重点推荐。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向个人推荐处置的房产,并非是银行为产权人的房产。实际上,除了自用外,产权还在债务人的手上,银行取得授权文书后,即可向个人购房者推荐,销售回款直接偿还所欠债务。若房产产权转移到银行名下,将涉及到企业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税务负担。同时,产权转到银行名下,本质上是以物抵债,若后续无法顺利销售,银行债权的损失更大。
因此,个人购房者需要谨记,所谓“银行直供房”,并非是银行名下的房产。不管是银行官网发布的直供房,还是在资产交易平台上发布的直供房,都要详细查看待交易房产的具体信息、资产的权利限制(比如是否存在产权、司法纠纷),也有可能存在交割以后腾退的难题,比如房屋有老人租住等。当然,有的银行会对交割和腾退做出承诺,以确保购房者权益。
其实,“银行直供房”过去一直存在,比如交易量较小、大宗交易不活跃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银行往往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出售,有的中介也打着“银行直供房”的名义卖房。在沿海地区、省会城市,由于资产交易平台或市场多元,不动产二级市场活跃,银行通过传统的资产处置渠道就完成了交易,无需经由个人零售端同步推荐,而且百姓对后者的认同度可能也不高。
从披露的信息看,“银行直供房”在大银行比较少,主要是一些中小银行或地方的农商行。这主要是由于,过去在楼市扩张期,国家正规融资渠道对开发商的资质要求很高,一些资质较弱、经营不规范的地产商,绕道信托、中小银行等渠道。同时,房地产的贷款收益诱惑比较大,一些经营自主权比较大、业务激进的中小银行(特别是农商行),就对这些开发商发放贷款。
随着市场出现调整,经营不规范的开发商面临的风险更大,银行只能以收回不动产处置权来维护自身债权利益。从披露的信息看,相对于动辄几万套的二手房挂牌量,“银行直供房”几十套、几百套的量并不多,且受市场接受度、资产质量参差不齐等影响,交易周期也会拉得很长,对二手房市场整体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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