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烟花爆竹风险管控关键期,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濮阳市安防办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11月18日,市安防办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清丰县一百货超市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例
近日,清丰县应急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一家百货超市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超市开展核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超市现场存放有烟花爆竹,并存在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此,应急部门对该超市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清丰县王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例
近日,清丰县应急局接到清丰县公安局移送的王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王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应急部门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
台前县马楼镇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例
近日,台前县公安局马楼镇派出所民警在该镇葛集村巡逻时,发现刘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予以制止,并对刘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案例四
台前县孙口镇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例
近日,台前县公安局孙口镇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该镇龙湖壹号小区南门西侧一女装门市时,发现该门市经营人杨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予以制止,并对杨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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