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和法官联合调解,一次性解决了我们的问题......”近日,四川某药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在武胜县法院飞龙法庭顺利完成调解后激动的说道。
得益于武胜县法院、县政协协同打造的“政协+法院”调解新机制,这起10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原告四川某药业公司与被告武胜县某医院存在药品供销业务往来,原告依约向被告供应药品,但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四川某药业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向武胜县某医院催收货款,武胜县某医院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协商未果后,四川某药业公司遂向武胜县法院飞龙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武胜县某医院支付拖欠的100万余元货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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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武胜县法院飞龙法庭承办法官涂胜认为此类买卖合同纠纷若不能妥善处理,不仅会增加企业的诉讼成本,还可能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彻底破裂,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因此,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涂法官仔细梳理双方交易细节、合同条款、证据等案件材料,分析双方争议焦点,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先行调解。同时,依托“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邀请熟悉情况的县政协委员、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罗光东参与调解。涂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拖欠货款行为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倾听被告的诉求,了解其未支付货款的原因。政协委员凭借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顾虑,细心为双方疏导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帮助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工作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武胜县法院不断扩大纠纷多元化解“朋友圈”,建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新时代多元解纷工作持续纵深发展,以高质量调解工作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陈松寒、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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