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54万元。
根据监管公告,德宏金融监管分局依法对阳光财险德宏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多项处罚: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35万元;对其相关分支机构罚款共计10万元;对王任飞、蒋晓龙、陶明富三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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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并非孤例。2025年以来,阳光保险旗下子公司因频繁违规屡遭监管重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9月,阳光保险旗下阳光财险与阳光人寿共收到近30张罚单,总罚金超过500万元,40余名责任人被追责。
从处罚事由看,阳光保险的违规行为高度集中在“涉假”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数据造假,如虚列薪酬、编制虚假材料、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如欺骗投保人、违规给予合同外利益;以及资金运用不规范、费率执行不到位等管理漏洞。
例如,阳光财险咸阳支公司因“直营业务虚挂中介”“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28.6万元;阳光人寿深圳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费率被罚30万元。
频繁罚单背后,暴露出阳光保险在内部治理与风险控制上存在短板。值得注意的是,阳光保险的罚单密集期,正值其推进“科技阳光”战略与业务转型的关键阶段。业内专家指出,合规短板若不能根治,不仅会侵蚀品牌信誉,更可能制约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在行业严监管常态下,如何平衡规模扩张与内控质量,将是阳光保险必须直面的一场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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