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11月15日)下午2点
普陀区北石路540弄
樱花苑小区内
上演了惊心一幕:
一位老人突发疾病
120救护车火速赶到现场施救
确认老人无碍后
救护车准备离开
却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障碍:
一辆私家车停在救护车后面
堵住了去路
救护车整整被耽误了20分钟!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
昨天(11月16日)下午
记者刚到小区
很多居民就围上来
激动地复述周六发生的事
居民 焦先生:
当时围着很多人,担架就等在这里,随后就看到这里停着一辆SUV,停在前面的就是一辆救护车,因此所有人都等在这里要打她电话,结果联系不上,联系了居委会,居委会说要联系物业,后面就找了门口的保安来。
记者:那保安有没有打电话找过这个业主?车主进来应该要登记呀?
居民 焦先生:
没有,我们小区临时车进来不登记的。救护车进来后我们问保安,这个车是小区里的吗?你(电话打不通)应该上门去找他们吧?
记者看到
樱花苑是一个老小区
没有固定车位
120当时驶入的
是小区最后一排的主干道
前方是小区的后门
地上划有禁停标识
但平时并不开启
这也导致救护车被堵住退路后
动弹不得
救护车被耽误了20分钟!
整个过程可谓坎坷...
居民们告诉记者:
这辆私家车并未留电话号码,物业也没登记车主信息;
此后,有居民启用了一键挪车,试图通过警方联系上车主,但对方却一直不接电话。
情急之下,有热心居民又联系了居委,建议通过小区喇叭呼叫车主,也未被采纳。
约20分钟后,经居民提醒,保安拿来钥匙打开了后门,救护车才终于开走。
![]()
居民 夏阿姨:
110打了3个电话,车主也没接,我说让居委会喇叭播一下 这个人肯定会听到了。
居民 焦先生:
是我们让保安把这个门开一下,他才打开,保安根本就没想到要开这个门,保安就在这里等,他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
为核实情况
记者查阅了小区公共视频
画面显示,当天中午12点59分,救护车驶入小区,13点15分,一辆白色SUV紧贴救护车后方停车,发现救护车被堵住后,不少居民拨打电话出谋划策,直到13点34分,物业打开后门,救护车才得以离开。
![]()
记者了解到,当天突发疾病的老人,已经92岁,有严重的心衰,事发前一天才刚刚出院,好在急救人员到场后,及时稳定住了病情,并未送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老人女儿:
后面他人慢慢恢复了,因为昨天刚刚出医院,又有点不舒服,所以叫救命车。
记者:他是什么病?
老人女儿:心衰,医生救好人后就下楼了,这个车主的车就顶着。这个驾驶员也真是没道德,不应该这样的,你想救命车停在小区里,绝对是有问题了,没问题不可能停在小区里的。要是我爸爸真的很危急的话,真的是出人命了。
![]()
居民 夏阿姨:
这个人还好没出事。要是不好转,(耽误急救的话)物业有责任、居委也有责任,车主也有责任,三方责任你们担不起的。
所幸,老人无碍
但无论如何
私家车挡救护车的路
是完全不应该的
记者了解到,120急救车当时是停在小区后门的应急通道,地上划有禁停标识,但车主却视而不见,依然任性地把私家车停放在此,让救护车望"堵"兴叹。
![]()
居民们认为这件事
车主有责任
物业、居委也难辞其咎!
因为堵住去路的是一辆外来临停车辆,它怎么会堂而皇之地在小区里占道?更关键的是,事发时,物业和居委都拿它无可奈何,也没有应急方案。
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核实情况,对方表示,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安保人员应该对外来车辆进行登记,其中,不仅包括联系电话,还应包括探访地址,但事发当天,这辆外来临停车辆却没有留下任何记录,这确实是物业方的疏忽。
![]()
张秀月 樱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
按照道理我们是登记的,我们保安会问,很短的时间我们就不会去登记他的地址和电话了,因为毕竟是隐私,有些人不愿意告诉我们,长时间停的车,我们会登记下来的。
记者:周六,这辆车,保安是登记了还是没有登记?
张秀月 樱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
这辆车保安是没有登记,我询问保安,车主说是送人的。
除此之外
看到紧急车辆的驶入
又恰逢双休日车位紧张的情况
物业为何没有
跟随进行协调和引导?
这位负责人解释:
由于小区安保人力紧张
当时确实没有想到这点
张秀月 樱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
保安室是2个人,一个在门卫室坐着,一个可能在巡逻打卡,这个时间段可能没及时关注到这事,我们的保安可能有点疏忽。
至于为何不使用喇叭寻人?
记者从属地居委会了解到
由于小区喇叭正在维修
因此就没有采纳居民的建议
值班人员赶到现场后
同步使用了一键挪车联系车主
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
成文俊 真西二居委会主任:
当时我们小区广播正好是在维护当中,我们居委是在1点28分接到电话后30分已经赶到现场,当时周边有很多居民,居委也做了安抚居民的动作,物业当时也到了,在联系中发现也没有联系上车主。
属地居委表示
后续他们会和业委会一起
督促物业查漏补缺、加强管理
并在业主群加强宣传
提高居民停车意识
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物业方则表示
后续将加强培训
提升紧急情况下的疏导管理
并将这辆违规停放的私家车
纳入黑名单
生命高于一切,给救护车让路就是为生命让路,这既是道德自觉,也是法律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规定,阻碍救护车通行的,将会面临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拘留等行政责任。
法律不是虚设,它是生命通道的最后一道防线。发生在樱花苑小区的这一幕,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已是万幸,希望更多的人能引以为戒。
如果你有“急难愁盼”
《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两种途径呼叫
同心服务坊记团
①长按识别或扫描
进入报料专区
②长按识别或扫描
《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
求助、咨询、意见、建议
同样一键直达
![]()
看看新闻记者: 李仕婧
编辑: 盛莉、杨文君
视频编辑: 常亮
摄像: 朱勇
责编: 籍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