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亭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加强山亭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新增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告,并于2025年11月24日起正式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5日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1、设置点位:青屏路与新源路路口、青屏路与仙台路路口
2、设备类型;电子警察
3、抓拍违法行为:闯红灯、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关于设置机动车禁停路段的通告
为有效加强山亭区部分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决定自2025年11月24日起,将西集镇部分道路确定为机动车禁停路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范围
S321省道(G518国道交叉口至龙河路交叉口)
二、禁停时间范围
全天24小时。
三、禁停措施
禁停路段内(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车道及人行道)除停泊车位外,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禁停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执法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告知的同时依法予以抓拍取证、处罚、拖移。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5日
来源:山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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