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林晚,是厂里开表彰大会。
她坐在主席台第二排,穿着一身得体的米色套裙,头发盘得一丝不苟。
我坐在下面,乌泱泱的人群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她正侧头听旁边的人说话,嘴角挂着一抹恰到好处的微笑,和记忆里那个在玉米地里笑得一脸灿烂的姑娘,像是两个人。
她旁边坐着的,是我的顶头上司,张主任。
也是她的丈夫。
我的心,像被一只生了锈的钳子,狠狠地夹了一下。
疼得不厉害,但钝钝的,带着一股铁锈味儿,顺着血管一路往上,堵在嗓子眼。
时间真是个王八蛋。
它能把通红的烙铁,硬生生给你磨成一块贴身的温玉,不烫了,但你一辈子都得带着。
那是1980年,我二十岁,还是个愣头青。
跟着时代的洪流,一头扎进了东北的广袤农村。
绿皮火车咣当了三天三夜,把我们一群半大的孩子,从繁华的沪上,甩到了一片望不到头的黑土地上。
刚下车的时候,我记得特别清楚,风里全是土腥味和牛粪味。
我们这群自诩的“知识青年”,一个个脸色煞白,看着眼前低矮的土坯房,和村口大槐树下抽着旱烟、眼神浑浊的老乡,心里那点文艺情怀,碎得像饺子馅。
我就是在那时候,第一次见到林晚。
她和我一趟车来的,但路上没说过话。
她很安静,不像别的女同学那样叽叽喳喳,或者抱在一起哭。
她就一个人靠着窗,手里捧着一本书,窗外的风景再荒凉,好像也影响不到她。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两条辫子又黑又粗,垂在胸前。
皮肤很白,是那种在城里捂出来的白,在一群灰头土脸的人里,特别显眼。
分宿舍的时候,我们男知青一拨,女知青一拨,中间就隔着一个土夯的院子。
队长是个嗓门像打雷一样的中年汉子,姓赵。
他叼着个烟斗,挨个点我们的名字,分派农活。
“陈进!”
“到!”我赶紧站直了。
“你,瞅着还有点力气,明天跟着老三去起猪圈。”
我当时脑子嗡的一声。
起猪圈?我在家连碗都没洗过。
可没人敢说个“不”字。
那种环境下,你所有的个人意志,都得先揉碎了,再看能不能和进这片土地里。
林晚被分去了喂鸡。
算是个轻省活。
当时我就觉得,长得好看,到哪儿都占便宜。
心里有点不平衡,但更多的是没办法。
日子就这么开始了。
每天天不亮就得起,跟着老乡下地。
春天翻地,夏天插秧,秋天掰玉米。
我那双在城里拿笔杆子的手,不到一个月,就磨出了一层厚厚的茧子,黑得跟老乡们没什么两样。
最难熬的是想家。
晚上躺在大通铺上,听着旁边兄弟们的呼噜声,闻着空气里汗味和脚臭味混合的复杂气味,我就睁着眼看房梁。
房梁上挂着蜘蛛网,偶尔还能看见耗子跑过去。
我就想我妈做的红烧肉,想街角那家小馄饨店的热气,想着想着,眼泪就下来了。
但不敢哭出声,只能拿被子蒙着头,偷偷地抹。
男人嘛,尤其是在这种地方,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我和林晚真正熟起来,是因为一本书。
那天收工,我累得像条死狗,缩在炕头不想动。
无意间瞥见林晚坐在院子里的石磨上,又在看书。
夕阳把她的身影拉得很长,她看得特别专注,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和她没关系。
我鬼使神使地走了过去。
“看什么呢?”
她吓了一跳,抬头看我,眼睛亮亮的。
“《红与黑》。”她把书的封面亮给我看。
我愣了愣。
这种书,在当时可是“禁书”。
“你……胆子真大。”我小声说。
她笑了,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知识又没有罪。”
就这一句话,让我对她刮目相看。
从那天起,我们的话就多了起来。
我们聊书,聊音乐,聊回城的渺茫希望。
在那个精神生活极度贫瘠的地方,能找到一个可以聊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伴儿,不亚于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片绿洲。
我发现她懂的真多。
她跟我讲巴尔扎克,讲托尔斯泰,讲那些我只在书本上见过名字的作家。
她说,肉体被困在这里,但思想可以去任何地方。
我渐渐地,不再只是把她当成一个长得好看的女同学。
我开始崇拜她。
那种感觉很奇妙,像是一束光,照进了我灰暗的生活里。
我开始盼着每天收工,盼着能在院子里看到她捧着书的身影。
为了能和她多说几句话,我甚至开始帮她干活。
她喂鸡,我就去帮她挑水,扫鸡舍。
鸡舍那味儿,能把人熏个跟头。
但我一点都不觉得臭,反而觉得,能离她近一点,闻着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就什么都值了。
我们知青点有个叫李大嘴的,上海来的,嘴巴特别碎。
他看我天天围着林晚转,就在背后说闲话。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话传到我耳朵里,我气得当场就想找他干一架。
是林晚拉住了我。
“陈进,别跟他们一般见识。”她平静地说,“嘴长在别人身上,日子是咱们自己过的。”
我看着她清澈的眼睛,心里的火一下子就灭了。
我觉得她说得对。
我们的关系,就在这片黑土地上,像野草一样,悄悄地生了根。
转眼就到了秋天。
掰玉米的季节。
那活儿最累人。
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像个青纱帐,走进去就没了人影。
太阳毒辣辣地烤着,玉米叶子划在脸上,又疼又痒。
掰下来的玉米要装进大麻袋里,一个麻袋装满了,得有一百多斤。
我得把它扛到地头的拖拉机上。
一天下来,肩膀火辣辣地疼,晚上脱了衣服一看,两边都磨破了皮,渗着血丝。
林晚的体力不行,掰得慢。
队长就骂她。
骂得很难听。
林-晚低着头,不说话,就是使劲地掰。
我看着心疼。
我就趁别人不注意,把我掰好的玉米,偷偷往她的麻袋里扔。
她发现了,抬头看我,眼睛红红的。
“陈进,你别这样,被队长看见了,你也要挨骂的。”
“没事儿,”我冲她咧嘴一笑,“我皮厚。”
那天中午,大家都去地头树荫下歇着啃干粮了。
林晚把我拉到了玉米地深处。
四周都是比人还高的玉米秆,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屏障。
外面的人,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见风吹过玉米叶子,沙沙作响。
“你傻不傻?”她看着我肩膀上的伤,眼泪就掉下来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是那种城里带来的雪花膏。
她拧开盖子,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挖了一点,轻轻地抹在我的伤口上。
凉凉的,很舒服。
我的心跳得像擂鼓一样。
我能闻到她身上好闻的味道,能看到她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泪珠。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一把就抓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软,但有点凉。
她惊了一下,想抽回去,但没抽动。
“林晚,”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喜欢你。”
说完这句话,我感觉自己的脸烧得像块烙铁。
玉米地里静悄悄的。
只有风声。
过了好久,她才轻轻地“嗯”了一声。
声音小得像蚊子叫。
但我听见了。
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一把就把她抱进了怀里。
她很瘦,抱着感觉一把骨头。
但很软,很香。
我就那么抱着她,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我的了。
从那天起,玉米地就成了我们的秘密花园。
我们经常趁着午休或者收工的间隙,偷偷跑到里面去。
我们在里面接吻。
她的嘴唇很软,带着一丝甜味。
第一次亲她的时候,我笨拙得像头熊,把她的嘴唇都给磕破了。
她却笑了,说我傻。
我们在里面聊未来。
我说,等回了城,我就娶你。
我要让你住上大房子,每天都给你做好吃的,再也不让你干这种粗活了。
她就靠在我的肩膀上,听着,眼睛亮晶晶的。
她说:“陈进,我相信你。”
她说:“等回了城,我们就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那时候的誓言,是真的。
因为那时候的感情,也是真的。
在那种一无所有的环境里,爱情是唯一能让人感觉自己还活着的奢侈品。
冬天来了。
东北的冬天,能把人的骨头都冻酥了。
大雪封山,没法下地了,我们就天天窝在屋里“学习”。
其实就是围着火炉烤火,吹牛。
我和林晚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只能靠眼神交流。
或者趁着打饭的时候,偷偷碰一下手指。
那种感觉,比在玉米地里拥抱还让人心动。
年关将至的时候,村里杀了一头猪。
我们知青点也分到了一些肉。
那天晚上,大家像过年一样高兴。
炖了一大锅的猪肉白菜,香气飘了半个村子。
我用我的饭盒,偷偷给林晚盛了满满一盒肉。
都是肥瘦相间的,最香的那种。
我趁着夜色,敲了敲她们女生宿舍的窗户。
林晚打开一条缝。
我把饭盒递进去。
“快吃,热乎的。”
她看着我冻得通红的鼻子,没接饭盒,而是从里面递出来一副手套。
是她自己织的,毛线是她拆了自己的旧毛衣织的。
灰色的,不好看,但很厚实。
“给你的。”她说。
我戴上手套,不大不小,刚刚好。
心里暖得像揣了个小火炉。
我觉得,这辈子,就是她了。
1981年,回城的政策开始松动了。
先是一些家里有门路、或者符合病退条件的知青,陆陆续续地走了。
每走一个,我们剩下的人,心里就多一分焦灼。
我和林晚也开始为回城做准备。
我们给家里写信,让他们想办法。
但我们两家,都是普普通通的工人家庭,没什么路子。
只能等。
等待的日子,最是煎熬。
我们俩互相打气。
我说:“别怕,我们肯定能一起回去的。”
她点头:“嗯,一起回去。”
机会是在1982年夏天来的。
市里我们原来所在的工厂,来了一批招工指标。
点名要我们这些下乡的知青。
消息传来,整个知青点都沸腾了。
我们连夜收拾行李,感觉像做梦一样。
走的那天,村里的老乡们都来送我们。
赵队长还是那副嗓门,但眼睛红红的。
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小子,回去了,好好干。”
我点点头,说不出话。
我对这片土地,感情很复杂。
我恨过它,但它也见证了我和林晚最好的时光。
坐在回城的火车上,我和林晚并排坐着。
我们没有说话,就是手拉着手。
窗外的玉米地飞速地后退。
我看着那些熟悉的景色,心里有点恍惚。
好像一场漫长的梦,终于要醒了。
我转头看林晚。
她也看着我,眼睛里有光。
“陈进,”她说,“我们回家了。”
“是啊,”我紧紧握住她的手,“我们回家了。”
回到上海,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街道还是那么拥挤,空气里还是那种熟悉的、带着点潮湿的味道。
但我们,已经不是离开时的我们了。
我和林晚都顺利地进了那家工厂。
我在车间,当了一名最普通的钳工。
每天和冰冷的机器、刺鼻的机油打交道。
林晚因为有文化,人又长得漂亮,被分到了厂办,当了一名文员。
一开始,我们还和在乡下时一样。
下了班,我就去厂办门口等她。
我们一起去吃一碗小馄饨,或者在马路上压马路。
我把我每个月的工资,除了留点饭票,剩下的都交给她。
我说:“你拿着,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她总是笑着说我傻,然后把钱又塞回给我,只留下一点点。
她说:“要攒着,以后我们结婚要用。”
我听了,心里就美滋滋的。
我觉得,好日子就要来了。
我开始盘算着,等攒够了钱,就去申请单位的房子。
虽然要排队,可能要等很久,但总有个盼头。
我甚至开始学着做饭。
我想着,以后结了婚,我每天都给她做她爱吃的菜。
然而,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从张主任出现开始的。
张主任是我们车间新调来的领导。
四十岁左右,戴个眼镜,文质彬彬的,但眼神很精明。
他是从机关下来的,据说上面有人。
他第一次来车间视察,一眼就看见了我。
不是因为我干活多卖力,而是因为我干活的时候,老是忍不住哼歌。
这是在乡下养成的习惯,一个人在地里干活,不哼哼几句,感觉能把自己憋死。
“你,叫什么名字?”他指着我。
“报告主任,我叫陈进。”我赶紧站好。
“年轻人,有活力是好事,”他推了推眼镜,“但车间里,要注意安全,不要分心。”
他的语气很平淡,但我听出了一丝不悦。
从那天起,我就对他有点怵。
后来有一次,我去厂办交报表,正好看见张主任在和林晚说话。
他站在林晚的办公桌前,身体微微前倾,脸上带着笑。
林晚坐在椅子上,低着头,似乎有点不自在。
我心里咯噔一下。
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像是有什么不属于我的东西,在觊觎我的宝贝。
我走过去,把报表往桌上一放,故意弄出点声响。
“林晚,报表。”
张主任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点意外。
“小陈啊,”他笑了笑,“你和林文书认识?”
“我们……”我刚想说我们是对象。
林晚却抢先开口了:“主任,他是我下乡时候的同乡。”
同乡。
这两个字,像一根针,扎在我心上。
我们明明是在玉米地里发过誓要一辈子在一起的恋人。
怎么就成了“同乡”?
我看着林晚,她躲开了我的眼神。
张主任“哦”了一声,意味深长地笑了。
“原来是老乡啊,那感情肯定很深厚了。”
说完,他就背着手,慢悠悠地走了。
那天晚上,我问林晚,为什么不告诉他我们的关系。
林晚沉默了很久。
她说:“陈进,现在厂里人多嘴杂,我们关系公开了,对你对我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我不解,“我们是正大光明的谈恋爱!”
“你不懂,”她说,“张主任是领导,要是让他觉得我们拉帮结派,给你穿小鞋怎么办?”
我虽然觉得她说的有点道理,但心里还是不舒服。
我觉得,我们的爱情,好像被什么东西蒙上了一层灰。
从那以后,我发现张主任找林晚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有时候是让她整理文件,有时候是让她写个报告。
甚至有一次,我看见他把一个苹果,放在了林晚的桌上。
那年头,苹果可是稀罕东西。
我心里的火,噌噌地往上冒。
我去找林晚,让她离那个张主任远一点。
“他没安好心!”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林晚却很平静。
“陈进,你能不能别这么冲动?”她说,“他是我领导,我能怎么办?难道把工作辞了?”
“他要是敢对你动手动脚,我弄死他!”我攥紧了拳头。
“他没有,”林晚叹了口气,“他只是……对我比较关心。”
“那是关心吗?那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我们大吵了一架。
那是我第一次对她发火。
吵完,我俩都沉默了。
我看着她,突然觉得有点陌生。
她不再是那个在玉米地里,会因为我肩膀磨破了皮就掉眼泪的姑娘了。
她的眼睛里,多了很多我看不懂的东西。
有无奈,有疲惫,还有……一丝我不想承认的动摇。
我们的关系,开始出现裂痕。
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有时候我去找她,她会说厂办要加班。
我知道,大部分时候,都是张主任让她留下的。
我心里憋着一股气,没处撒。
只能下班后,一个人去小酒馆喝闷酒。
喝醉了,就想起在乡下的日子。
想起那片金黄的玉米地,想起她靠在我肩膀上的温度。
想着想着,眼泪就和酒混在一起,往下咽。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套房子。
厂里分房,张主任分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
在当时,这不亚于天上掉馅饼。
消息传出来,整个厂都轰动了。
大家都在羡慕张主任。
而我,还在为我们俩那个小小的单身宿舍名额,跟工会磨嘴皮子。
那天,我看到林晚从张主任的办公室出来。
她的眼圈是红的。
我冲上去,拉住她。
“他跟你说什么了?”
她甩开我的手,声音很冷。
“陈进,我们分手吧。”
我脑子嗡的一下,一片空白。
“为……为什么?”我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们不合适。”
“不合适?”我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我们在玉米地里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不合适?我们说好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那是在乡下!”她突然也激动起来,“现在回城了!陈进,你看看我们现在过的什么日子!”
她指着我身上沾满油污的工作服。
“你一个月工资多少?我一个月工资多少?我们俩加起来,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一套房子?什么时候才能把爸妈接来一起住?”
“我们可以等!我可以努力!”我喊道。
“等?要等多久?十年?二十年?”她也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陈进,我等不起了。我爸妈在乡下吃了一辈子苦,我不想让他们再等了。”
“所以呢?”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所以你就选他?就因为他有房子?”
她没有回答。
但她的沉默,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能给我一个家,”过了很久,她才轻声说,“一个在上海的,真正的家。他还能帮我爸妈办回城的户口。”
我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所有的爱情,所有的誓言,在“一个家”和“一个户口”面前,被击得粉碎。
我输了。
输得彻彻底底。
不是输给了张主任,是输给了这个现实的、操蛋的世界。
那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
我把我们俩所有的信,所有的合影,都烧了。
火光映着我的脸,我没哭,就是笑。
笑自己是个。
没过多久,就传来了林晚和张主任要结婚的消息。
婚礼办得很风光。
在厂里的大礼堂。
厂长亲自来证婚。
我还收到了请柬。
是林晚亲手送来的。
她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车间里满身油污地修机器。
她穿着一件崭新的红色连衣裙,站在我面前,有点手足无措。
“陈进,我……”
“恭喜你。”我打断她,没看她,继续拧着手里的螺丝。
她把请柬放在我旁边的工具箱上。
“希望你能来。”
我没说话。
她站了一会儿,走了。
婚礼那天,我还是去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抱着什么心态去的。
是想去看看她穿婚纱的样子?
还是想去给自己一个彻底的了断?
我换上了一身最干净的衣服,就是那件她送我手套时,我穿在身上的那件。
我把自己灌得半醉,才敢走进那个挂满红双喜的大礼堂。
她真的很美。
穿着洁白的婚纱,像个仙女。
张主任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站在她身边,满面春风。
他们在给来宾敬酒。
敬到我这一桌的时候,林晚看到了我。
她的脸色白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张主任也看到了我,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呵呵地说:
“小陈也来了啊!快,喝一杯!”
他给我倒了满满一杯白酒。
“小陈可是我们车间的骨干,以后还要多仰仗你啊!”
我看着他那张得意的脸,看着他搂在林晚腰上的手。
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辛辣的液体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祝你们……白头偕老。”
我说完,放下酒杯,转身就走。
我没有回头。
我怕我再多看一眼,就会忍不住冲上去,把他那张虚伪的脸,打成猪头。
也怕再多看一眼她,我好不容易筑起来的防线,就会瞬间崩塌。
从那以后,我在厂里就成了一个笑话。
所有人都知道,车间的陈进,被厂办的林晚给甩了,林晚嫁给了他的领导张主任。
李大嘴那种人,更是见了我,就阴阳怪气。
“哎哟,这不是陈大情圣吗?怎么一个人啊?你的天鹅呢?”
我学会了沉默。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
我玩命地干活,研究技术。
别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我都抢着干。
我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出人头地。
我要让所有看不起我的人,都闭嘴。
我要让林晚知道,她当初的选择,是错的。
这种憋着一股劲儿的日子,很苦,但也让我成长得很快。
我成了车间的技术能手,拿了好几次先进个人。
张主任作为我的领导,也脸上有光。
他会在开会的时候,点名表扬我。
“我们车间的陈进同志,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每次听到这话,我都觉得无比讽刺。
我和林晚,抬头不见低头见。
在食堂,在路上,在厂区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能碰到。
我们从不说话。
只是眼神交汇的一刹那,迅速撇开。
像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有时候,我会看见她和张主任一起走。
张主任走在前面,她在后面提着东西。
她的脸上,没有了在玉米地里的那种笑容。
取而代代之的,是一种很淡的、带着点疲惫的表情。
我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但我知道,她肯定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快乐。
有一次,我加班到很晚,在厂门口碰见了她。
她一个人站在路灯下,好像在等车。
那天很冷,她穿得很单薄。
我鬼使神使地走了过去。
“还没回家?”
她吓了一跳,看到是我,眼神很复杂。
“……他在应酬。”
我“嗯”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气氛很尴尬。
一辆小轿车开了过来,停在我们面前。
是厂里给领导配的车。
张主任从车上下来,喝得满脸通红。
他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一把搂住林晚的肩膀,冲我笑道:
“小陈啊,这么晚还没走?又加班啊?年轻人,有干劲!不错!”
他的手,在林晚的肩膀上,用力地捏了一下。
我看见林晚的身体,僵硬了一下。
“主任,你们先回吧。”我低着头说。
“好,好,那我们先走了。”
他拉开车门,几乎是把林晚塞了进去。
车子开走的时候,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了林晚的脸。
她也在看我。
她的眼神,我看不懂。
但我知道,那一刻,我们之间的距离,比从上海到东北还要远。
时间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
我从一个普通工人,干到了班组长,又干到了技术员。
我靠着自己的努力,也分到了一间单身宿舍。
虽然小,但总算有了自己的一个窝。
我结了婚。
是我妈托人介绍的,一个小学老师。
长得不漂亮,但人很贤惠,对我很好。
我们生了一个儿子。
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像一杯温开水。
我很少再想起林晚。
或者说,我刻意地,不去想她。
我把那段记忆,连同那片玉米地,一起锁在了心底最深的角落。
我以为,这辈子,我们就会这样,各自安好,互不打扰。
直到那次表彰大会。
几十年过去了。
我也从一个愣头青,变成了头发花白的中年人。
张主任,也变成了老张,快退休了。
他坐在主席台上,头发稀疏,有点发福,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意气风发。
而林晚,就坐在他旁边。
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眼角有了细纹,但风韵犹存。
她还是那么得体,那么优雅。
像一朵在温室里,被精心养护的花。
会议很长,领导的讲话又臭又长。
我坐在下面,昏昏欲睡。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去厕所。
出来洗手的时候,一抬头,在镜子里看到了她。
她就站在我身后。
我们俩都愣住了。
“陈进。”她先开了口,声音有点沙哑。
“……林主任。”我客气地叫她。
她现在是厂办副主任了。
“你……还好吗?”她问。
“挺好的。”我说,“你呢?”
“也还行。”
又是沉默。
镜子里,是我们俩苍老的面容。
“我听说了,你儿子去年考上大学了,是复旦,真厉害。”她说。
“还行吧,孩子自己争气。”
“你把他教得很好。”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那……没什么事,我先过去了。”我说。
“陈进!”她突然叫住我。
我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对不起。”
她说。
我身体一僵。
这三个字,我等了半辈子。
我以为我听到的时候,会愤怒,会质问,会把积压了半辈子的委屈都发泄出来。
但没有。
我心里很平静。
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都过去了。”我说。
我说完,就走了。
我没有再回头。
因为我知道,有些事,过去了,就是真的过去了。
回不去了。
那句“对不起”,迟到了太久,已经失去了它本该有的意义。
它无法抚平我肩膀上曾经的伤疤,也无法温暖那个在雪夜里递出手套的夜晚。
更无法,让那片金黄的玉米地,重新出现在我们眼前。
表彰大会结束,我跟着人流往外走。
在门口,又碰到了他们。
老张被几个人围着,大概是在说些恭维的话。
林晚站在他身后半步远的地方,手里拿着他的公文包和茶杯,脸上挂着那种标准化的微笑。
我从他们身边走过,没有停留。
走到厂门口,阳光有点刺眼。
我眯起眼睛,看着马路上车来车往。
突然就想起了1980年的那个秋天。
也是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我扛着一百多斤的玉米,从地里走出来,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流到嘴里,又咸又涩。
林晚在地头等我,递给我一个水壶。
我咕咚咕咚地喝了大半壶。
她就站在旁边,用毛巾帮我擦汗,笑着说:
“慢点喝,没人跟你抢。”
那时候,天很蓝,云很白,玉米地是金色的。
那时候,我们虽然穷,但我们什么都有。
我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是汽车的尾气和城市的尘埃味。
我笑了笑,迈开步子,走进了人潮里。
生活还要继续。
只是,我的那片玉米地,再也回不去了。
退休后,我的生活变得很简单。
每天去公园遛弯,跟老头们下下棋,回家逗逗孙子。
老婆比我身体好,还在社区里当志愿者,忙得不亦乐乎。
儿子有出息,在一家外企当高管,给我们老两口换了套电梯房。
一切都很好。
好得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我很少再回老厂区那边。
那片地方早就拆了,盖起了一栋栋崭新的商品房,价格高得吓人。
偶尔坐公交车路过,我会往窗外看一眼,试图找到一点过去的痕迹。
但什么都找不到了。
就像我的人生,被推土机碾过,然后盖上了光鲜亮丽的楼盘。
关于林晚和老张的消息,都是从以前的老同事嘴里听来的。
听说老张退休后,身体一直不好,中了风,半身不遂。
听说都是林晚一个人在照顾他。
听说他们的儿子,很不争气,没考上大学,在外面瞎混,欠了一屁股债。
每次听到这些,我心里都没什么波澜。
不好奇,也不关心。
那已经是别人的故事了。
我的故事里,主角是我老婆,我儿子,我孙子。
有一次,老婆在整理旧物,翻出了一个铁皮盒子。
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副灰色的、织得很粗糙的毛线手套。
“这是什么呀?都快烂了,还留着。”老婆准备扔掉。
“别!”我一把抢了过来。
我把手套拿在手里,毛线已经僵硬了,上面还有几个破洞。
我记得,这是有一年冬天,我不小心把它挂在了机器上,弄破了。
当时心疼了好久。
“一个破手套,你宝贝什么?”老婆不解地看着我。
“一个……老朋友送的。”我含糊地说。
我把手套重新放回盒子里,塞到了床底下最深的角落。
就好像,把那段最后的念想,也彻底封存了起来。
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的声音,带着哭腔。
“请问……是陈进叔叔吗?”
“我是,你是哪位?”
“我是……我是林晚的儿子,我叫张硕。”
我愣住了。
“我妈……我妈她不行了。”
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浓得化不开。
我在病房门口,看到了张硕。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头发乱糟糟的,眼睛通红。
他长得不太像林晚,也不太像老张,一脸的颓丧。
“叔叔,你来了。”他站起来,声音嘶哑。
“怎么回事?”我问。
“癌症,晚期了。”
我的心,又被那只生了锈的钳子,夹了一下。
我透过病房门上的玻璃,往里看。
林晚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管子。
她瘦得脱了相,头发也白了,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如果不是胸口还有微弱的起伏,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个曾经在玉米地里对我笑的姑娘。
“她……想见你。”张硕说,“她昏迷前,一直念叨你的名字。”
我推开门,走了进去。
病房里很安静,只有仪器发出的“滴滴”声。
我走到床边,看着她。
几十年没这么近地看过她了。
她的眼角,嘴边,都是深深的皱纹。
那双曾经像星星一样亮的眼睛,紧紧地闭着。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我就那么站着。
站了很久。
张硕在外面小声地跟我说,老张前两年就走了。
林晚一个人拉扯他长大,很不容易。
为了给他还债,把房子都卖了,现在租住在一个很小的阁楼里。
他说,林晚这一辈子,过得都很苦。
他说,他从来没见他妈真正笑过。
“叔叔,”他看着我,眼睛里带着一丝恳求,“我妈她……她心里是不是一直有你?”
我没回答他。
我怎么回答?
说是?那对不起我老婆。
说不是?那我是在骗自己。
我在医院里陪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林晚醒了。
她睁开眼,看到我,浑浊的眼睛里,突然有了一丝光亮。
她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
我把耳朵凑过去。
“玉……米……地……”
她的声音,轻得像一阵风。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夺眶而出。
我握住她冰冷的手。
那只手上,布满了老年斑和针孔。
“我在,”我说,“我在这儿。”
她看着我,笑了。
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很浅很浅的梨涡。
和几十年前,在石磨上看书的那个下午,一模一样。
然后,她的手,慢慢地,从我手里滑了下去。
仪器上,那条代表心跳的线,变成了一条直线。
发出了刺耳的长鸣。
我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刚亮。
朝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把整个城市染成了一片金色。
我突然很想去看看那片玉米地。
我知道,它早就没了。
但我还是想去。
我坐上最早的一班火车,去了东北。
凭着记忆,我找到了那个曾经的村子。
村子也变了样。
土坯房变成了砖瓦房,很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剩下一些老人和孩子。
村口那棵大槐树,还在。
只是更老了,树皮开裂,像老人的脸。
我找到了我们当年的知青点。
院子已经荒废了,长满了杂草。
当年的宿舍,也塌了一半。
我绕到后山,那片我们曾经掰过玉米的地方。
那里已经变成了一片果园,种满了苹果树。
我走到果园的深处,找了一棵树,坐了下来。
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和当年风吹过玉米叶子的声音,很像。
我闭上眼睛。
仿佛又看到了她。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两条辫子垂在胸前。
她把一个苹果递给我,笑着说:
“陈进,你傻不傻?”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副灰色的毛线手套。
戴在手上。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驳地照在我的脸上。
暖暖的。
我笑了。
我知道,我的那片玉米地,其实一直都在。
就在我心里。
它从来没有消失过。
只是,那里,永远地,住下了一个叫林晚的姑娘。
我坐了很久,直到夕阳西下。
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是时候,该回家了。
家里,还有人在等我。
我的人生,还没有结束。
我还有我的老婆,我的儿子,我的孙子。
我还有我的生活。
我转身,慢慢地往山下走。
我没有回头。
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和那片玉米地,告别了。
和那个属于陈进与林晚的,1980年,彻底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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