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浙江永康公厕里那场持续20多分钟的殴打,让徐某的脸部彻底变形——鼻骨骨折、眼眶碎裂、6颗牙齿脱落,其中几颗甚至扎进肺部。三年后的2025年11月,当她在白血病确诊单上签字时,这个22岁女孩的右眼视力只剩0.04,面部畸形尚未修复,而新的致命疾病又像海啸般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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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治疗费用高达40-100万,对这个早已掏空积蓄的家庭而言,无异于天文数字。父亲肝硬化丧失劳动能力,母亲打工维持的小超市收入微薄,而当年施暴者家属仅赔付的2万元,还不够覆盖一次化疗费用。更讽刺的是,施暴者俞某已刑满出狱,而受害者却要终身承受生理和心理的双重绞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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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判决与伤害后果的断裂带
司法鉴定中“轻伤二级以上”的结论,掩盖不了徐某实际遭受的毁灭性打击。颅骨骨折、眼球破裂在医学上已构成严重伤残,但施暴者仅获刑两年多,民事赔偿更是象征性支付。这种惩罚与伤害的严重失衡,暴露出暴力案件“案结事了”后的制度性空白——当法庭宣判结束,受害者的漫长康复之路才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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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研究表明,重大外伤可能损伤免疫系统,增加白血病等重病风险。虽然无法直接证明殴打与白血病的因果关系,但徐某的遭遇无疑呈现了暴力伤害的链式反应:肉体创伤未愈→心理应激持续→免疫系统崩溃→新发重症。当施暴者重获自由时,受害者却陷入“伤病叠加”的恶性循环,这种反差拷问着司法的救济功能。
三、个案救助难掩长效机制缺失
永康市妇联的介入和网友自发捐款,像黑暗中的萤火照亮了徐某一家的绝境。但零星的社会援助无法解决根本问题——我国尚未建立暴力受害者专项医疗救助基金,没有针对长期后遗症的康复保障体系,更缺乏对施暴者的终身追偿机制。
对比发达国家,德国设立“暴力受害者补偿法”强制国家兜底医疗费,日本要求施暴者按受害者收入损失比例终身赔付。而我们的社会救助仍停留在“感动中国式”的临时募捐阶段,这种“补丁式”救济让徐某们不得不在每次危机来临时,重复上演“网络乞讨”的悲情戏码。
台风过境尚有灾后重建预案,而暴力受害者却在“司法程序终结即社会关注终结”的规则下,独自面对余生风雪。当徐某在病床上写下“我真的特别想活下去”时,她叩问的不仅是公众的善意,更是整个社会对暴力后果的承担勇气。建立从医疗救助到心理重建的全周期保障体系,或许才是对“公平正义”最实质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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