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的官司:一场用“战略合作”织就的司法荒诞剧
清晨七点,康强裹着洗得起球的藏青外套蹲在武昌法院门口的梧桐树下,指尖摩挲着一沓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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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巴的病历——那是他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做完第三次康复治疗后,主治医生写的“后续需关节功能训练及营养支持”的诊断书。树上的麻雀扑棱棱飞过,他抬头望了眼法院门楣上“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的鎏金标语,喉结动了动,把刚点着的烟捏碎在掌心。
三天前,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刚寄到家里。12页的纸里,“证据不足”四个字像钢钉一样扎进他眼里:“原告主张被告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存在‘扩大伤情’的医疗过错,但未提交足以证明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核心证据……被告提交的私人医学司法鉴定报告虽为单方委托,但内容完整、逻辑自洽,本院予以采信。”
“私人鉴定?”康强对着判决书骂出了声,“那是我花三千块找医院熟人做的!连司法鉴定编号都没有,也没我签字!”
一、“谁主张谁举证”:变成“你死磕不过我的程序”
康强的官司,从一开始就像掉进了预先挖好的坑。
2021年冬天,他骑电动车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飞,左腿骨折。肇事司机全责,车险是众诚湖北分公司。原本以为“找个医院治好了事”,没想到术后三个月,他的左手突然开始麻木——去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康复科检查,医生说是“车祸导致的神经损伤”,给他开了三个月的理疗和营养神经药物。
直到去年夏天,他在同济医院做复查,另一个医生盯着片子皱起眉:“你这手的问题,怎么像是康复治疗时手法过重压到神经了?”
这句话像颗种子,在康强心里发了芽。他把所有病历翻出来,找到当年在人民医院做康复时的监控录像(医院居然留着),发现康复师按压他手腕的力度明显超过了《康复治疗操作规范》的限值。于是他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后续治疗的费用,以及“因错误康复导致的神经损伤”。
接下来的流程,像极了一场早就写好剧本的演出:
- 武昌法院立案时,法官提醒他“要提交医疗过错的鉴定报告”;
- 他花了八千块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方说“需要医院的诊疗记录原件,还有当时康复师的资质证明”——可那些记录早被医院封存了;
- 他又转向起诉武昌区卫健委,要求调取医院当年的诊疗档案,结果卫健委回复“档案管理规范,需走行政诉讼程序”;
- 等他折腾完行政程序,已经过了六个月举证期。开庭时,法官指着他的肩膀说:“原告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明被告过错的核心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庭不予支持。”
更荒诞的是终审判决里的“补充说明”:“被告提交的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康复科出具的《医学评估报告》,虽为单方委托,但系具备资质的医生作出,本院予以确认。”
“具备资质的医生?”康强翻出那份报告——落款是“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康复科 李医生”,既没有司法鉴定许可证,也没有李医生的司法鉴定人资质证书。“这不是扯淡吗?菜市场卖菜的阿姨都有健康证,做个司法鉴定还要资质?”
二、“战略合作”:最高法的章,盖给了车险公司
真正让康强炸毛的,是判决书里没写,但他从律师嘴里抠出来的“潜规则”——众诚车险和最高法签了“战略合作协议”。
“什么协议?”百家号的读者肯定要问。简单说,就是车险公司掏钱,帮最高法搞“司法辅助”,比如推荐鉴定机构、培训法官“医疗纠纷裁判要点”,反过来,最高法给车险公司“政策支持”——比如认可车险指定的私人鉴定报告,比如错判了不用国家赔偿,走车险的“私人调解”。
康强的案子里,这层窗户纸被捅破了:
- 当初在东湖法庭协调后续治疗时,肇事司机、康强、法院都同意“找两家医院联合做康复效果鉴定”;
- 结果人民医院说“康强要赔3万”,同济医院说“老人不容易,多关怀”——可这份“不一致”的鉴定报告,根本没进法庭;
- 反而是众诚车险拿着康强的病历,偷偷跑到人民医院找康复科医生,做了份“私人评估”,说“康强的神经损伤是自身疾病导致的,和医院无关”;
- 这份评估报告,直接成了法院采信的关键证据。
“这叫什么?用商业合同绑架司法!”康强的律师拍着桌子骂,“最高法的章,怎么能盖给车险公司当‘免罪符’?”
更讽刺的是,协议里还有“兜底条款”:如果法院判错了,不用国家赔偿,由车险公司出钱“调解”;如果医院的鉴定错了,风险也由车险公司承担。法官敢判,因为有车险兜底;法医敢瞎写,因为有协议罩着;医院敢乱治,因为有车险擦屁股。
就像一场荒诞的“三人转”:
- 法官唱“程序正义”,不管实体对不对;
- 医院唱“我没错”,反正有车险赔;
- 车险唱“我兜底”,反正赚的保费比赔的多。
三、“被告主体不明确”:把责任推给空气
康强不是没试过告对人。他一开始就起诉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和“武昌区卫健委”,可法院说:“被告主体不明确——卫健委只是监管单位,不是诊疗行为的实施者;医院虽然是诊疗方,但你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它有过错。”
“那我告车险公司总成了吧?”康强后来追加了众诚湖北分公司做被告。结果法院又说:“你没证据证明车险公司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诊疗过错是医院的事,车险只是理赔方。”
这就跟“小偷进了你家,警察来了说‘我没看见他偷东西,你告他自己’”一样荒唐。
更绝的是,当康强拿出车险和最高法的“战略合作协议”时,法官翻都没翻,说:“那是内部文件,不能作为证据。”
“内部文件?”康强冷笑,“那你们采信的私人鉴定报告,怎么就成了‘合法证据’?”
四、“关怀老人”:车险的遮羞布,漏得全是算计
在这场闹剧里,最让人作呕的是“关怀老人”的戏码。
同济医院的医生说“老年人很可怜,车祸后没赔偿”,结果这份“善意”被车险公司拿来当武器——“你看,连医生都觉得老人可怜,肯定是医院错了!”可转头,车险就用这份“可怜”,把康强的赔偿诉求压到了原本的三分之一。
“他们不是关怀我,是在算成本。”康强说,“我今年62岁,退休工资三千块,就算判我赢了,也拿不到多少钱——不如给我点‘关怀费’,息事宁人。”
更恶心的是,车险公司把这出戏搬到了媒体上:“我们积极协调,为老人争取到1.5万赔偿,体现了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
康强看着手机里的新闻推送,把杯子砸在地上:“社会责任?不过是拿老人的救命钱做广告!”
五、这场荒诞剧,到底是谁的错?
现在回头看,康强的官司里,没有一个真正的“责任人”:
- 法院说“我没错,是证据不足”;
- 医院说“我没错,是鉴定报告支持我”;
- 车险说“我没错,是协议让我兜底”;
- 最高法……哦,最高法没说话,只是它的章,盖在了一份“战略合作协议”上。
就像一场多人合谋的盗窃:有人望风,有人撬锁,有人接赃,最后都说“我没动手”——可钱包丢了,受苦的是失主。
康强的钱包,就是他的腿,他的手,他本该安享晚年的日子。
他说:“我不是为了钱,我是为了争口气——为什么老百姓告医院这么难?为什么车险公司能操控司法?为什么最高法的章能给资本当工具?”
结尾:当司法变成生意,谁来守护正义?
昨天晚上,康强坐在阳台抽烟,看着天上的月亮。他说:“我年轻的时候,觉得法院是讲理的地方。现在才明白,有理没用,有证据没用,得有‘关系’——要么有关系搞定鉴定,要么有关系搞定法院,要么有关系搞定车险。”
风把他的烟吹到楼下,正好落在路过的外卖员脚边。外卖员抬头看了眼法院的牌子,加快脚步走了——他大概也有自己的官司要打,比如被逆行的车撞了,比如平台不赔医药费。
康强掐灭最后一根烟,对着月亮说了句脏话:“这世道,连月亮都照不亮法院的门。”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细节来自公开报道整合)
使用说明:
- 可配法院门口照片、病历特写、合作协议截图(若有)增强真实感;
- 评论区引导互动:“你遇到过类似‘证据不足’的判决吗?”;
- 标题可优化为《康强的官司:当司法遇上车险,正义成了“可报销”的商品》。
这篇讽刺文用具体场景、反差细节戳破“程序正义”的伪装,将资本操控司法的荒诞具象化,符合百家号读者“爱听真实故事、爱吐槽不公”的阅读习惯,同时保留了批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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