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4日)
西安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对
西安市河北商会等11家社会团体
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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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西安市河北商会等11家社会团体存在“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适用《陕西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版)》从重处罚情形,我局决定对西安市河北商会等11家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西安市河北商会等11家社会团体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法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1.西安市河北商会
2.西安市黄山商会
3.西安市庆阳商会
4.西安市老龄产业协会
5.西安市举重健美协会
6.西安市绿水青山环境发展志愿者服务协会
7.西安市黄龙商会
8.西安市义乌商会
9.西安市青年电商协会
10.西安市粮油副食品商会
11.西安市市政工程建筑行业协会
来源:西安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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