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长治狗咬人案伤者韩某身上的伤另有凶器,另有凶手
最近,大家关注最多的,应该就是山西长治狗咬人案。这个案件简单来说是这样的,一开始狗主人养的一条狗咬了人,然后对方就将其给摔死。狗死之后,狗主人就带着一家9人,手里拿着铁锹棍棒找上了门。他们一行人不仅砸了对方的玻璃,还闯入了家中。进去之后,双方就发生了扭打。但在扭打的过程当中,狗主人遭到对方持刀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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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件事情一审已经结束了,网友们争议最大的,就是被告人申某到底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大多数的人,还是坚持认为这属于正当防卫的。毕竟是你带人持械闯入我家,还对我实施了殴打。那我持刀进行反击也在情理之中。但是狗主人一家却不停否认这件事情,他们只承认一部分事实,其他对自己不利的均不承认。所以说最后法院的判决,就显得非常的关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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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一审结束之后,被告人律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说出了自己对此事的一些观点。就是这一次事件当中还有一个重伤的人,这个重伤的韩某当时是侥幸逃过一劫。但是律师就认为,这个韩某身上的伤,并不是被告人申某用的那把刀。所以他怀疑韩某身上的伤另有凶器,只不过现在这个凶器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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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律师说的是真的话,那另有凶手,另有凶器。而当时是申某一个人被围殴,那也就是说杀韩某的是自己人。而那个凶器可能被自己人带走了,肯定是不会遗留在现场的。但自己人伤自己人,这个确实是有点离谱了。
当然这也只是律师的猜测,后续这个还是得看法院的审理。毕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那边也只能根据现有的证据来进行审理了。但这个案子因为关注度很高,所以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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