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真没想到,在审限的最后一天,我们的纠纷还能成功调解,不仅保住了地里的庄稼,拖欠的租金也有了着落!”近日,在山东济宁任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调解室内,原告A村委会负责人与被告承租方代理人签署调解协议时,难掩激动之情。
2019年,被告B农业公司租赁原告A村委290亩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该地块位于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属重要基本农田,也是当地粮食及经济农作物核心区域。双方约定租金按年支付,但签订合同后,被告一直未按期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
立案后,承办法官肖磊发现,被告除与本案原告签订合同外,还分别与另外7个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涉及土地5000余亩,且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租金支付问题。若本案未能妥善化解,极有可能引发另外7个村委会另行起诉的风险。
审理过程中,双方在租金支付期限、分期金额等问题上分歧较大,调解工作进展缓慢,但法庭始终没有放弃,持续组织双方进行多轮沟通与协商。法官表示,此案表面上是单一租金纠纷,实则关联多份土地租赁合同,涉及耕地流转秩序与农业生态维护,属于典型环境资源纠纷。若简单做出判决,虽可满足原告诉求,但很可能引发连锁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可能影响多块耕地的稳定种植,甚至破坏区域农业生态产业链,与法庭“守护生态、保障民生”的职责理念相悖。
距离审限还有一周时,尽管法庭已具备做出判决的条件,但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实现“一案解七纷”的效果,法官仍决定作最后努力。法庭成立专项调解小组,制定“一日双沟通”攻坚计划:每日清晨先与原告沟通,从保障租金回收与维护耕地种植的角度,说明分期支付的可行性;午后则联系被告,阐释按期支付租金对维持耕地流转秩序的重要意义,同时了解其实际困难,协助制定可行的支付方案。此外,法官主动与另外7个村委取得联系,说明本案调解思路,强调若此案能达成一致,将为后续7份合同争议解决提供参照,从而打消各方顾虑。
在审限的最后一天,调解小组组织原被告集中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原告随即申请撤诉。受此案带动,其余七村也同步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确保所有涉及地块的农业生产未受影响。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本案争议,更从源头避免了“一案引发七案”的连锁风险,彰显了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优先、预防为主”的司法理念。与简单判决相比,调解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为被告争取了经营缓冲空间,有效维护了多地块耕地的持续种植与生态循环。该案的成功处理,实现了“个案化解—关联预防—生态维护”的有机统一,为同类土地纠纷的批量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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