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仍坚持种菜卖菜,常德澧县的颜爹爹遭遇车祸后索赔误工费,却被保险公司以“年纪大、无劳动能力”为由拒绝。
11月11日,记者从常德澧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认定颜爹爹虽超退休年龄,但仍有实际劳动收入,部分支持其误工费诉求,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1万余元。
老人被撞伤能不能获赔误工费
2024年10月的一天,年近七旬的颜爹爹骑着电单车出门时,与一台小车相撞,两车受损,老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车司机杨某负事故全责,颜爹爹无责。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杨某的小车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且均在保险期内。因协商赔偿未果,颜爹爹将杨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澧县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颜爹爹年近七旬,依法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被赡养对象,不应计算误工费;本案诉讼费和鉴定费均不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对此,颜爹爹提交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实他承包了5亩土地种菜,仍在从事农业种植,存在劳动收入,并非“无劳动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颜爹爹的误工费应否支持及如何计算。虽然老人未向法院提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村委会证明证实其仍在从事农业劳动、有实际收入来源,交通事故确实导致其误工损失。但考虑颜爹爹年龄已超过60周岁,劳动能力有所下降,且未能提供具体收入证明,因此,法院参照2023年度湖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45102元/年)标准,并结合其实际情况,酌情按该标准的50%计算误工费,计算金额为7414.03元。该笔费用已包含在交强险赔偿的伤残项内。
最终法院判决由杨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颜某各项损失11万余元。
法官说法:劳动者权益不因年龄而自动消失
法官介绍,本案核心在于无固定收入高龄受害人误工费的认定。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误工费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
本案中,虽然颜爹爹超法定退休年龄,但村委会证明证实他仍通过承包土地种植蔬菜获得收入,交通事故确实造成了其误工损失。法院在确认其存在误工损失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年龄因素导致的劳动能力自然减损,结合本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对误工费进行了合理酌定。
法官提醒,劳动者权益不因年龄而自动消失。是否支持误工费,关键在于受害人是否实际丧失劳动能力及是否存在因误工导致的收入减少。对于农村无固定收入但实际参与生产劳动的高龄人群,若遭遇侵权事故,应注意保存能证明自身劳动及收入状况的证据(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劳务合同、村委会证明等),以便在诉讼中有效主张务工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甘洁 夏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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