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近日,阜平县检察院针对一起考察期满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并邀请公安机关、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到场监督。此次听证严格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以“不公开”形式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隐私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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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过程中,未检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重点介绍了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情况,并结合案件情节轻微、涉罪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且已真诚悔罪等实际情况,提出拟对其作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小王(化名)为一名中专在校生,在家父母管理严格,平时不善言谈,很少接触手机。2024年3月19日下午,小王趁朋友小张(化名)不在家期间,进入小张家中将小张的一部手机盗走,后小张家人报案,小王涉嫌盗窃被阜平县公安局抓获。被抓后小王主动将手机退还,并取得了小张谅解。
检察官认为,虽然小王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且系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阜平县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六个月考验期。考验期间,检察官全流程跟踪,定期与孩子及其家长、老师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社交情况,并及时调整帮教策略,期间小王表现良好。
人民监督员、辩护人、公安机关办案人认真听取案件介绍,就案件细节展开提问,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并小王开展了法治教育。涉罪未成年人当场作出深刻检讨,明确表示已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将珍惜法律给予的改过机会,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努力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此次不公开听证不仅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契机,更为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强化法律监督、坚守程序公正的坚定决心。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向小王赠送了“阜兴·马兰花开”宣传碳素笔,该笔设置了内卷卡纸,伸展开来可以看到“益心护未”小程序二维码,可以在该云平台观看法治宣传片和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进行举报。阜平县检察院将持续履行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使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用司法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防护墙”。
来源:阜平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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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殷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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