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们,那些曾让你们分身乏术的巡河、执勤、填表、迎检……如今终于被“明令叫停”了!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中小学教师反映强烈的负担问题,推出八项具体措施,对进校园活动数量、督查频次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为教师减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快来一起划重点吧!
量化管控:为进校园活动设硬杠
《通知》明确划定多条量化红线:各省份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需控制在10项以内,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同时规定,每所学校每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育综合督导不超过1项,每年承担社会考试次数不超过5次。这些量化标准从源头控制各类干扰,保障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明晰边界:严禁摊派非教学任务
《通知》清晰界定教师职责边界,明确列出禁止事项:严禁强制要求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同时严禁以打卡留痕、填报总结等方式验收活动,不得将参与情况与考核评优挂钩,切实让教师回归教学主业。
规范管理:严控教师借调借用
针对教师借调乱象,《通知》规定上级机关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等名义变相借调。确需借调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和备案,确保教学岗位稳定有序。
完善保障:优化课后服务安排
在课后服务方面,《通知》明确课后服务应当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同时要求保障教师合理待遇,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同时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
严格推进:构建全链条治理机制
《通知》从事前源头把关、事中规范管理到事后监测问责,构建了全链条治理机制。教育部将教师减负列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要求各地对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联合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与舆情引导,将教师减负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全媒体记者 余蓉 见习记者 沈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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