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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教师减负话题又上了热搜,原因是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
有人问我,作为一线教师,你是如何看待教师减负这个问题呢?我觉得有这样几点可以谈谈。
首先,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可以说天下教师苦负担之重久矣。
这从与该文件相关的各种新闻及评论后的留言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大量留言者是教师,各种各样的非教育教学的负担压在教师身上,让很多教师觉得累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可以说只有你想不到的,就没有教师没承担过的。
其次,这个文件会起作用吗?短期看会有一点儿效果,长期则不乐观。
从文件名就可以看出,“关于进一步减轻”,意味着这不是一个凭空而来的文件。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了一个纲领性文件——《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里面已经明确要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严格控制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不必要的报表数据、控制借调教师等等。
还记得六年前该《若干意见》出台时,很多教师也喜大普奔,觉得终于有了盼头儿,有人为他们撑腰做主了。随之而来的,是各地出台各种教师减负清单,几乎每个省份甚至每个市县都发布了相应的减负清单,可谓轰轰烈烈。然后,效果如何呢?不用看最终的各种调查数据,只从逻辑上推理就可以得出结论了,如果真正解决了问题,那么,也就没有任何必要再出台今天这个“进一步减轻”的通知了。
再次,教师减负何以落实起来如此之难?文件本身的弹性空间以及落实的力度都存在问题。
在该文件中,有大量诸如“一般不得”“原则上”之类的表述,如果从语言角度来理解,那就意味着“特殊情况可以”,“总有一些例外”,这就为教师负担反弹甚至进一步加重留下了某种可能。
另外,文件中除了很多这个严禁,那个严禁的表述之外,并没有与之相关的惩罚措施。也就是说,“违规”的成本非常之低,而与之相对的“受益”则可能非常大,这也就造成了三令五申、屡禁不止的情况。在政策执行层面,常常这个也一刀切,那个也一刀切,但偏偏这个不“一刀切”,如果发动群众监督,一经查实,所有相关人等全部立刻免职,永不叙用,那效果又会如何呢?
当然,以上这样说,是简化了认知的结果。确实一个文件或者一个规定的出台和落实,都会牵涉大量极其复杂的因素,所以,某种程度上,文件和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落实不够彻底,发生变形,是宿命,是必然。但并不是说因此就可以接受“以文件来落实文件”,文件和规定“在纸面上空转”这一现象,就可以对这一现象熟视无睹,不能让各种文件成为“逗你玩儿”。
犹记得,几十年前,在初中阶段学习《社会主义建设常识》(相当于今天的道德法制课)时,要求背诵的关于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希望这一次落实教师减负,能本着这样的方针,久久为功吧。
最后,欢迎广大读者在留言中说说您看到的全国各地教师负担的“奇葩事”,既证实我的所言非虚,也让有心的管理者看到更多的问题,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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