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赤峰,一个镇里的两个行政村就一块土地的权属问题发生争端,几十年未解。
横河子村和乌兰达坝村是巴林左旗富河镇人民政府下辖的两个相邻行政村,相争的这块土地位于两村交界处,名为“大北叉沟”,土地面积为1095.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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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叉沟。本文图片来源均为受访者提供
澎湃新闻记者于近日了解到,当前,该土地争端已从最初的口角冲突、肢体冲突走进行政司法程序。2024年9月,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首次对争议地块进行确权,将大面积土地判给乌兰达坝村。但横河子村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2025年1月,赤峰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作出的确权结果。9月,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第二次对争议地块作出确权决定,再次将大面积土地归为乌兰达坝村所有。权属争议仍在持续,横河子村正计划再次向赤峰市人民政府发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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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作出的第一次确权结果。
“从上一代人争到现在,我今年73岁,已经是第二批人了。现在在等着问题解决。”横河子村下段老大队书记巴福对澎湃新闻表示。
大北叉沟的迷雾:争议六十载未决
2021年出版的《巴林左旗地名志》记载,大北叉沟位于富河镇横河子村下段东北处,东北-西南走向,面积13平方千米。该沟呈多边形,树种包括桦树、柞树、杏树、榛柴等,野生动物有狐狸、野兔、野鸡等。
巴福告诉澎湃新闻,据村里老一辈人讲述,1961年前后,因乌兰达坝村牧场紧张,横河子村将大北叉沟暂借给乌兰达坝村用于放牧,这是“土地之争”的开端。
乌兰达坝村原书记王森则对澎湃新闻表示,印象中,大北叉沟就一直权属于乌兰达坝村,也一直是乌兰达坝村在大面积实际使用。
几十年间,两村曾就土地归属问题进行过多次交锋。巴福说,1983年,乌兰达坝村村民在未经横河子村允许的情况下,在大北叉沟上盖起了房屋。
“当时我就重视这件事,那时候我在生产队当队长,每年都会经管(土地)。后来我们开了个群众大会,600多人一致同意将房屋毁掉。”巴福说。
几年后,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巴福表示,1991年,乌兰达坝村村民又在大北叉沟上开荒种地,巴福得知后带领村民将土地上的庄稼毁掉。当时,乌兰达坝村方面曾尝试提出解决方案,希望能与横河子村对半平分土地,横河子村村民表示难以接受。
对于1983年和1991年的两次冲突,乌兰达坝村方面未给出具体回应。王森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你不用了解,什么证据我们都有,实事求是的东西我们已经交给政府了。”
巴福表示,此后数年,横河子村曾多次上访镇政府,希望解决土地争端,但此事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首次确权大部分面积归乌兰达坝村,复议后被撤销
多年求解未果,横河子村随后决定诉诸法律手段。2024年6月,横河子村与乌兰达坝村就大北叉沟的权属问题,向巴林左旗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申请时,横河子村方面提供了1982年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4份。乌兰达坝村方面提供了1982年颁发的《社员薪炭林地使用证》3份、《林权证》1份,1983年边界线协议书1份、1975年绘制的1:25000浩尔吐公社乌兰坝大队地形图1份、2010年办理的林权证10份。
2024年9月,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作出了《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富河镇乌兰达坝村与横河子村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处理决定》认定,争议土地总面积为1095.1公顷,其中1092.54公顷(16388.1亩)土地属于乌兰达坝村集体所有,2.57公顷(38.55亩)土地属于横河子村集体所有。
《处理决定》中称,横河子村提供的1982年颁发的《林权证》对于土地四至表述过于简单,无坐标及附图等信息,相关地名的具体位置已无法核实。经现场指认,争议双方对相关四至的具体位置无法说清且互不认可,故此证据不予采信。
横河子村方面表示,《林权证》对于四至的界定十分明确,且四至的名称“分水岺、中羲分水岺、三叉口、永胜分水岺”,多年来也从未发生变化。巴福称,横河子村未有任何村民参与上述现场指认,此《处理决定》中此细节或为虚构。
《处理决定》采信的一处证据是2012年巴林左旗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成果。而横河子村方面表示,横河子村没有村民参与该数据库成果的指界。
13年前就办理土地证?发现签名存在伪造
因不服《处理决定》,2024年11月,横河子村村民进而向赤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次行政复议过程中,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横河子村和乌兰达坝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证实争议土地在2012年就已属于乌兰达坝村所有,但横河子村从未收到也不知道有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横河子村方面表示,两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同一天制作,但加盖的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公章有所不同,横河子村的公章无编码,而乌兰达坝村的公章有编码。
澎湃新闻记者就公章一处细节致电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主管副局长刘文辉,对方表示地块争议一事由政府牵头主管,目前正在处理中,并未正面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公章细节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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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公章不同,后被认定存在签名伪造情形。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冬冬是横河子村方面的代理律师,她对澎湃新闻表示,两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制作于2012年,在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情况下,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再对土地进行确权,印发前述《处理决定》,本身从程序上就存在不合法之处。
赤峰市人民政府在2025年1月决定撤销前述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赤峰市人民政府认为,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将本案作为土地权属争议作出处理决定属事实不清、明显不当,依法应予纠正。
横河子村方面表示,2024年10月,横河子村方面就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相关签名进行了字迹界定。此后,横河子村村民又向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巴林左旗不动产登记局为乌兰达坝村办理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中涉及争议地块的登记内容。
2025年5月,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印发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乌兰达坝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中争议地块的登记内容。
依据该决定书,横河子村推举的四位指界人均称未参加指界程序。经鉴定,除其中一人签字为本人所签外,其余人员在地籍调查表上的签字、指纹均非本人签字、指纹,违反了权属调查应由双方指界人共同现场指界的规定,致使权属调查事实不清,不能作为土地登记的合法证据。
二次确权结果基本不变,横河子村称会继续复议
2025年9月,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印发《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富河镇乌兰达坝村与横河子村下段屯村民小组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对大北叉沟权属问题进行二次确权。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作出第二次确权决定,争议土地总面积为1095.1公顷,其中1094.596公顷(16418.94亩)土地属于乌兰达坝村所有,0.504公顷(7.56亩)土地属于横河子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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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作出的第二次确权结果图。
横河子村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近日他们调取了2007年《巴林左旗地图》。该地图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编制、巴林左旗民政局存档,地图中明确将 “大北叉沟” 全域划入横河子村行政管辖范围,且通过等高线、地名注记等要素,清晰呈现该地块与“永胜分水岭”“三叉口”等自然界线的空间关系。
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编制、《巴林左旗地名志》(2021年版)中,附录的 1935 年、1958 年、1987 年、2020 年四版地图,均连续显示大北叉沟位于横河子村村界范围内。
横子河的村民认为,对照集体土地确权的法定标准,乌兰达坝村提交的证据均存在根本性缺陷,不能满足《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他们会继续向赤峰市人民政府发起行政复议,直到土地权属问题的完全解决。
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巴林左旗副旗长左相龙了解相关情况,对方表示该权属争议事件历时多年,情况较为复杂,难以通过电话回应,建议来到当地进行当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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