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未按规定携带三角警示牌,车辆发生故障后,只得用安全帽和木板充当三角警示牌,因此受到相应处罚。11月5日,高速交警通报相关情况,向大家发出警示。
11月2日,省厅交管总队高速五支队二大队民警在灵河高速巡逻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重型半挂货车,但车后并未摆放三角警示牌。这一路段车流量很大,情况十分危险。交警上前查看,这才发现距货车不远处,放着一顶安全帽,安全帽上还搭着一块木板。经询问,货车行驶至此突然失去动力,司机利用惯性将车停进应急车道后,便再也无法继续前行。因未携带三角警示牌,司机只好用安全帽和木板充当三角警示牌,但这一“组合”没有反光效果,在夜间起不到警示作用。
最终,交警对司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出行时务必携带三角警示牌,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要按规定在来车方向最少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谨防发生事故。(记者 张晋峰)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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