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1月7日讯(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陈宇)近日,芝罘区人民法院驻芝罘区综治中心速裁团队仅用15天的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标的近5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推动“法院+综治中心”解纷机制向实质化迈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告烟台某建材公司是芝罘区的一家小微企业,被告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则是一家中型建筑企业。双方自2024年7月起签订了多份《材料采购合同》,由原告向被告供应五金材料,合同总金额538万余元。原告依约履行全部供货义务并开具发票后,被告未按时支付全部货款,经对账确认,尚欠货款461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被告名下的6个银行账户。被告随即提出保全异议,称冻结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承诺若被判令付款将以现金支付,并以其名下位于芝罘区的一处商业房产作为担保,请求解除账户冻结。法院委派综治中心速裁法官第一时间介入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考虑到一家是小微企业,一家是中型企业,案涉460多万元货款对两家来说数额不小,如果不尽快解决,将给两家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原告认为,担保房产价值远低于保全金额且变现困难,不同意解封;被告则主张,该房产面积达517.9平方米,每平方米市场估价约为1.5万元,且无抵押查封,价值足以覆盖保全金额。双方僵持不下。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组织双方现场勘察,并耐心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提醒被告作为违约方应诚信面对,争取谅解;另一方面,劝导原告考虑被告当前经营困难,给予合理宽限,维系合作基础。
经法官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放弃房产担保;被告则在账户解冻当日支付首期货款36万元,剩余款项分四期付清。调解当天,法院即出具民事调解书,原告提交解保申请,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将继续合作。结案后,速裁法官持续跟踪履行情况,目前被告已按期支付首笔款项,并承诺将严格履行后续付款义务。
本案是芝罘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生动实践,速裁团队快速响应、柔性司法,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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