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慎丢失,应该是很常见的事情,通常补救措施就是重新补办一个即可,可曾想过,丢失的身份证如果被人冒名使用的话,自己需要承担冒名者应该承担的责任不?
肯定有人会说,这是异想天开,冒名者的行为,也就是冒充行为,并不是本人的行为,假的怎么能成真的,怎么会让本人承担责任?如今,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案例,而且出现在了司法案例中。
11月6日,“扬子晚报”报道(详见《湖南女子丢失身份证后,莫名惹上留学诈骗官司,一审被判赔36400元!骗子已被抓,不过她还得打官司》一文),湖南女子小洛(化名)丢失的身份证被冒用于乐留学中介诈骗案。被骗者根据骗子使用的小洛身份证信息,将小洛起诉了,要求判决返还办理外国大学硕士学历的费用36400元。
河南一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小洛发出了起诉状、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等等诉讼材料。身在外地的小洛认为,“除了合同中使用了小洛的身份证号码,其他证据和她没有直接联系”,跟被骗者洽谈联系的也不是自己,款也不是自己收的,仅凭一张身份证,法院不可能判自己承担责任。
在咨询了几名律师,都说法院不可能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判小洛承担责任,于是小洛没有按照传票确定的日期到河南开庭,而是向法庭提交了一个答辩状。
![]()
就在开庭中,原告(被骗者)又提交了一份骗子冒用小洛名义发出身份证正反面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骗自己钱的就是小洛。
![]()
于是,一审法院缺席判决认为,“被告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具备办理海外学历提升的相应资质,故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服务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原、被告微信聊天记录中显示被告向原告发送了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认定该微信账号即为小洛所有,对她的辩解理由不予采纳,判定她败诉,需要“退还原告36400元”。
![]()
收到了一审败诉的判决书,小洛大感意外,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个事情对我来说太突然了,真是莫名其妙的一件事情。我以前从来没有请过律师,没有惹过任何官司。但凡冒用我身份证的人与我有一点点关系,我可能觉得跟我还有点联系,事实上这个事情跟我不沾边,我甚至从来没有去过河南。”
有律师分析,小洛之所以败诉,是因为其只提交了书面答辩材料,没有出庭应诉,等于放弃了抗辩的权利。不过,律师也指出,仅是依据一个未经核实的、发送了身份证正反面的聊天记录,就认定收款人、合同相对方就是小洛本人,法院对采信证据的要求也太低了。
不能坐等败诉案件生效后的强制执行,目前小洛已经聘请了律师,提起了上诉,吸取上次的教训,到时她会前往河南出庭应诉。
谁会想到,丢失了身份证,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以上真实的案例,可不是虚构的。陌生人手持自己丢失的身份证进行的行为,自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没有学过法律的也会给出否定的回答,可为何法院会如此判决呢?
![]()
由此得到的教训之一是,不要轻信什么常理,也不要轻信司法诉讼可以查明真相,以事实为根据。
事实上,民事诉讼中,很多法官并不是以查明事实为判案依据的,而仅是坐在法庭上,比较原被告各方谁提交的证据,更具有可信性。
被告提交了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来证明原告就是合同相对人、收款人,被告仅是口头辩称自己不是,通常法官会不支持被告的辩称。至于常人及被告认为,法官不是还会查明微信聊天者的真实身份、真实的收款人信息吗?
抱歉,那都是电影、电视剧中的情节,亦或是被告的一厢情愿,亦或是司法解释中规定法官对存在疑问的证据具有主动调查的职责,现实中可能也是某些负责任法官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法官的行为。
教训之二是,这个案件根本不是小洛没有出庭才导致的败诉,而是其答辩观点及提交的证据,根本没有足以达到令法官意识到微信聊天者提供的身份证信息,系丢失后的身份证。
根据法律规定,法官裁判民事案件认定事实时,需要达到起码的证明盖然性。可是到了具体的司法案件中,或是办案经验不足,或是因为案多人少,或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谁见过有几个法官,对某一单向证据去主动调查核实真实性的?
如果对方对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法官的通常做法就是,通知异议人提供相反证据,如果仅是口头异议,基本视为异议无效。即便异议附带了相关的证据,如果达不到一目了然地推翻证据真实性的效果,法官通常也是不予采纳的。
由此可见,导致小洛一审败诉的原因,根本不是不出庭答辩的原因。如果拿不出自己丢失身份证的确切证据,不能推动法官去调查核实(当事人或律师自己很难核实的)聊天记录者的真实身份、收款账户的真实身份,按照法官一审判决书中的推理认定,小洛也很难赢得官司。
![]()
按照裁判案件的法律要求,需要以事实为根据。可问题是,谁需要对调查案件事实负责?
当事人会认为,法官应该负责审查、调查存在诸多疑问的证据,可很多法官则认为,提出疑问,推翻对方证据,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法官仅是裁判哪一方提交的证据,可信性较大即可。
这才是这个新闻中,小洛败诉的真正原因,也是当下司法现状的真实反映。电影、电视剧里的,法官跑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最好也就看看罢了,千万别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