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陈立丽
“不仅要化解好此案,还要通过此案的办理推动类似行政案件的化解。”10月22日,河南省内乡县副县长李英鸣、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子国通过“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携手成功化解一起房屋征收拆迁赔偿案。
近年来,内乡县法院聚焦执法规范化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两大关键领域,与县政府搭建化解平台,优化执法流程,畅通化解渠道,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行政机关败诉率大幅下降。
在平台建设上,内乡县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召集人,就涉诉行政案件争议化解、重点任务事项落实等问题进行研讨会商,及时将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推送至联席单位,构建长效协调会商、日常沟通联络、信息化数据共享等常态化机制。
今年以来,内乡县已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4次,下发规范性文件10余份。
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内乡县实行“一案一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与县法院院长担任专班负责人,牵头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等,共同研究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
同时,内乡县整合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及网格力量,将执法规范化要求纳入目标责任制,法院定期推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许可条件、行政强制程序等行政诉讼高发领域的裁判规则,建立由法院列席政府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决策合法性、程序正当性及潜在法律风险提供参考意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行政诉讼发案量大幅度下降。
内乡县积极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格局,围绕彻底打通解纷“最后一公里”,明确职责、畅通渠道、优化流程,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明确划分行政机关与法院在争议化解中的职责等,县法院全面落实行政案件由入额院领导承办等机制,行政机关综合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
在行政争议预测、防范、处置的“全周期链条”监管机制建立上,内乡县法院结合旁听庭审、同堂培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发《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提示函》,加强对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指导与适时纠偏,引导乡镇政府及县直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重大执法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此外,县委依法治县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组织法院、涉诉行政机关逐案分析败诉原因,畅通法院、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的线索移送渠道,将评查结果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作为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考核内容。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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