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讯(文/彭小伟)11月3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公布,江苏推行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这份最新的清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公布了48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事项,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和网约车运输证2项,均在《清单》之列。
《清单》所称“初次违法”,是指从本次违法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向前180日内,在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系统中,没有同一案由违法行为被实施行政处罚记录的情形。
对符合《清单》规定适用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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