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文林华
回访那天,阳光透过薄雾,洒在巴南区鱼洞街道办事处的调解室里,映出清亮的光斑。
当我们一行人推开调解室房门时,李伟的妻子王娟快步迎了上来,那双布满老茧的双手紧紧攥住我的衣袖,声音里满是如释重负的欣喜:“钱都到账了!要不是你们费心,这事还没结果!”
看着她舒展的眉头,我知道,这场拖了三年多的官民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故事要从一项国家重点铁路工程说起。2017年,该工程巴南段启动征地拆迁,按规定仅对铁路红线外5米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可就是这5米的“政策红线”,让李伟家的房屋成了“特殊户”——他家距红线8.71米,没能被纳入拆迁名单。
拆迁开始后,看着邻居被纳入拆迁范围,自家却因政策红线没被纳入,加上铁路施工致使房屋墙体出现裂缝,门前自建道路被施工方占用后承诺补偿却无下文,王娟的心里渐渐拧成了疙瘩。“他们拆得,凭啥我家拆不得?就算不拆迁,也应该把房子损毁和占路赔偿的账算清。”每次跟她沟通,我都能感受到那份憋在她心里的委屈。
2022年6月,李伟家第一次提起诉讼,因不熟悉司法程序败诉。2024年5月,李伟一家再次将相关行政机关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我刚翻阅案卷时就察觉到,这案子表面是“不服征收范围”的行政争议,实则是李家人“求一个公平说法”的心病和施工方承诺补偿落空、房屋受损却无人善后的憋屈。
“只是一纸判决未必能真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我向副院长赵翎汇报完案情后,她建议我先组织调解。
第一次调解那天,调解室里的气氛有点僵:政府代表耐心解释着征收政策,王娟却越听越激动,猛地站起身:“政策我们懂,可墙裂了、路占了,这些实实在在的损失,法律总该管吧?”
第一次接触因双方未能就核心诉求达成一致,沟通暂时结束。
复盘案情后,第二次调解,我提议用“背对背”沟通策略。我先找到李家人,听他们把心里的话全倒出来。王娟红着眼眶说:“文法官,除了房屋赔偿,那条路是5户村民一起凑钱修的,施工方当时答应给补偿,现在连个说法都没有!”另一边,赵翎也在跟政府方沟通:“虽然征收行为合法合规,但施工造成的损失和口头承诺未兑现,为实质化解矛盾,建议将这些问题纳入本次调解一并妥善处理。”
转折发生在第三次调解。我们之前特意要求行政机关联系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其转述王娟的诉求,施工方负责人表示:“之前确实答应过补偿,但因施工负责人变动耽搁了。”我趁热打铁:“老百姓的信任比金子还贵,今天咱们就把两件事一起妥善解决,给他们一个踏实的交代。”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初步共识。
第四次调解时,桌上摆着一份新拟定的协议:政府为实质化解争议,对房屋损害支付合理补偿;施工方对道路占用也一次性支付占用费。王娟拿起协议,转头对身边的女儿说:“这次对头了,我们撤诉。”
离开调解室时,王娟在门口念叨:“再也不用为这事晚上睡不好了。”
那一刻,我不由感叹:司法工作的终点从不是案卷上的“结案”二字,而是当事人舒展的眉头、卸下的重担。
(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平凡 整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