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的罗永浩对谈李想的视频播客节目里,老罗问李想是如何安排工作维持公司顺利运转,自己高效产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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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回答,他每天会写下要做的事情,然后按重要性排序,只保留前 3 个事情,剩下的都删掉。他在高中时就用这个方法,当时他一边要读书,一边忙创业,非常忙碌,所以需要聚焦最重要的事情。"一天能完成重要的三件事,已经非常厉害了。"
后来他在阅读《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时,发现自己的做法就是书里说的 “要事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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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2002年出中文版后风靡了20年,最近几年成功学相关的书受到不少人的嫌恶 , 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李想提到后我重温这本书,发现仍然适用于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在这里做简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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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到2017年的笔记,当时看「得到」的节目,记下来的“高效原则”,其实本质也是“要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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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不做?就是在判断这件事到底重不重要,是否和你最想做的事情契合,是不是实现目标,尤其是终极目标需要的。
能不能明天做?就是眼下几件看起来都重要的事,哪个应该先开始。
能不能给别人做?每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最高效的办法就是明确自己最擅长做的事情,把其他事外包出去,促成合作和高效产出。自己擅长的事情就是“要事”,让自己的长板尽可能延长,让别人来补自己的短板。
底层逻辑还是“要事第一”。
“要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通常认为是以目标为导向,能让自己达成目标,能“成事”,就是“要事”。
然后我发现两部分笔记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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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事第一” 不能确保能一定能完成真正的“要事”。这混沌的世界有时很随机。
不过总的来说,“要事第一”的理念还是很有用处。
短期能量化,有KPI的事情要去执行,可行,目标明确,那么通往目标的动作就是“要事”。
有些前瞻性,需要探索,可行性不明朗,没有SOP的事情,还有那些短期不见效,但长期看涨的事,对于寻求突破的创业人士是真正的“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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