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被提前退租的创业者
甲租赁了乙名下的一处商铺经营咖啡馆,租期3年(2023年1月-2025年12月),月租金5万元。2024年6月,乙以“计划自用”为由要求甲立即搬离。甲投入80万元装修,且因突然停业导致客户流失、设备闲置,损失惨重。乙拒绝赔偿剩余租期租金,仅同意退还押金。甲起诉要求赔偿剩余30个月租金的经营损失150万元及装修残值50万元。
二、裁判结果与理由
法院判决:
乙赔偿甲6个月租金损失30万元(扣除甲节省的履约成本);
乙赔偿装修残值损失20万元(按剩余租期比例折算);
驳回甲主张的150万元剩余租期全额赔偿请求。
裁判理由:
剩余租期损失需扣减履约成本
根据《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1条,继续性合同解除后,损失应以“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计算,而非剩余租期总和。法院参考同类商铺平均空置期,认定6个月为合理减损期限。装修损失按剩余租期比例补偿
装修残值=总投入×(剩余租期÷总租期)。甲已使用18个月,剩余30个月,故获赔装修残值50万×(30/48)=31.25万,但因甲未完全举证实际价值,法院酌定为20万元。经营损失需实际举证且受“合理期限”限制
甲主张的客户流失损失因缺乏完整流水证明未获全额支持,法院仅支持替代交易合理期限(6个月)内的损失。
三、法律分析:聚焦被告风险与应对策略
争议焦点1:为何不按剩余租期全额赔偿?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
根据《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1条,守约方有减损义务。若允许按剩余租期索赔,可能诱导守约方怠于寻找新租户,扩大损失。被告可主张:出租方未及时转租房屋的,扩大损失由其自担。
争议焦点2:“合理期限”如何认定?
俞强律师实务建议:
法院综合考量四因素:
- 合同主体(个人/企业);
- 交易类型(商铺/住宅/厂房);
- 市场租金波动(上涨则合理期限缩短);
- 剩余履行期限(超3年通常不超6个月)。
被告应对:提交同期同地段房屋出租记录,证明合理期限可短于6个月。
争议焦点3:装修、经营损失如何举证?
俞强律师风险提示:
- 装修损失:需提供发票、合同及拆除评估报告,否则按折旧率酌定;
- 经营损失:需完整账目、纳税凭证及行业利润率证明,否则按同地段同类经营基准计算。
被告抗辩关键:主张损失含“商业风险”,非全部由违约导致(如疫情影响客流量)。
四、被告必知的3大维权策略
立即固定减损证据
解约后立即发布招租广告、委托中介的记录;
新租约价格低于原合同的,需说明市场下行原因(如附区域租金走势图)。
分段计算损失
赔偿额 = (替代交易合理期限×月租金) + 装修残值 - 已免除的履约成本(如物业费)
活用“可预见性规则”抗辩高额索赔
主张剩余租期经营损失超出订立合同时的预见范围(如甲未告知乙需靠此店维持生计)。
风险提示
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仅供参考。个案中装修价值、经营数据等证据认定存在差异,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制定策略。
俞强律师介绍
俞强律师 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团队
核心理念:致力于通过专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为客户化解商事纠纷,捍卫核心权益,实现商业目标。
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争议与纠纷不可避免。如何高效、策略性地处理争议,将法律风险转化为商业优势,是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员面临的关键挑战。本团队深耕争议解决领域多年,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对商业逻辑的深刻理解,为客户提供贯穿争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定制化法律服务。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实习导师
咨询方式:俞强律师已在公众号“律师俞强”开通免费电话咨询,打开微信关注即可。
团队擅长领域:
公司股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公司控制权争夺等;
合同纠纷: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的违约救济;
金融与资管纠纷:信托、私募基金、理财产品违约;
破产与重组:债权人、债务人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侵权、商业诋毁。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