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昨天就看到了新闻,关注到了那个被父母“自然教育”养成野人一般赤身露体四肢爬行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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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花了两天时间也没想出来有什么办法能救救这位处于危险之中的孩子。
真的很难很难,几乎是无解的难题。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造成这一切问题的直接原因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当地初步调查已排除拐卖嫌疑)。没有亲生父母的同意,任何“外人”都无法插手干预。
唯一有可能出面干预的只有孩子的户籍地政府,包括民政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以及街道办都有合法的身份去干预,但他们之中任何一个部门都没有动力去做:
一个已经被养育到身心健康显著异常的孩子,对政府来说是一个极其烫手的山芋,一旦接手,不仅需要付出难以估量的人力物力,还要长时间承受舆论审视的巨大压力,稍有不慎又会引发新的舆情危机。
而且,即使当地政府下定决心愿意接管,在法律层面也是做不到的:
要同时剥夺父母双方的监护权,所需的条件认定极为苛刻,现实中即便是家庭暴力把孩子打成重伤的父母都不会被剥夺监护权,此次被曝光的“野人小孩”连显著的外伤都没看到,想要认定长期虐待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是很难实现的。
即便后续查出什么实锤的典型的虐待儿童情节或其他犯罪行为,最乐观的情况也只是把父母抓进去关几年,并不能永久变更孩子的监护权。即便是在这几年里,孩子的监护权也是优先交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其他近亲属,而不是由民政的福利院抚养,更不可能交给某个无血缘关系的“正常家庭”收养。几年之后,父母出狱,孩子的监护权还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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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没有可能改变这对父母的观念,让他们意识到错误,正常地养育孩子呢?这个问题,我都懒得论证了,总之死了这条心吧。但凡是还有一丝理性残留的父母,能干出这种事?
这事难就难在它不是钱的问题。
如果这个家庭是因为贫困陷入困境,那还比较好办,咱们做不到普渡众生,但集合力量拯救一条小生命还是能做到的。可这家人并不缺钱,并不是没有能力抚养好孩子,而是父母脑子中了毒,中了邪,主动要这么做,这才是解不开的结。
当然,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不代表当地政府什么都做不了,至少在短期内,前面提到的民政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街道办都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民政局和妇联可以且应当介入尽快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情况和发育状况做一个全面评估,在关注到明显异常的情况下,这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公安部门可以且应当介入调查孩子没上户口的情况,以及调查有没有传言中在暗网利用“野人孩子”拍视频牟利的犯罪情形。
教育部门可以且应当介入调查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如果已经达到入学年龄而未入学,可以有相应行政干预措施。
街道办则可以发挥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动员各种力量给这个家庭施压,看看能不能在绝境中找到一丝希望,看看这个孩子的血亲中有没有可能找到一个稍微正常一些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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