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毛先生家的老宅面临拆迁,却因奶奶产权证与户口簿上的名字有一字之差导致手续卡壳。三十多年的居住记录、缴费凭证竟无法自证“我是我”?
三十多年老宅突遇拆迁 发现材料名字“差一点”
毛先生一家住在福州晋安新村的公房已三十余年,这套房子曾经历两次拆迁安置,如今再次面临拆迁。然而,就在办理手续时,毛先生发现了一个从未留意的问题:奶奶在房屋租赁凭证上的名字是“官奕仔”,而户口簿上登记的名字却是“官依仔”。
毛先生担心,若按照现在的名字继续拆迁登记的话,会对之后的房产处理问题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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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提醒,若想更改名字,毛先生可能需要证明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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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上次拆迁过去三十几年,毛先生也没有保留上一次拆迁的手续进行比对。为了将租赁凭证的名字改过来,他也开了不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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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将向上级部门汇报 寻找解决办法
为了帮助到毛先生,记者和毛先生一同前往晋安区房管局。经办人员核查纸质底档后表示,早期档案中登记的名字即为“官奕仔”,并非后期录入错误,推测可能是最初登记时表述或书写有误。
工作人员强调,房产问题关系重大,需谨慎处理。建议毛先生寻找上一次拆迁的排房单,同时表示将向上级部门汇报此类历史遗留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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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毛先生和他的家人表示,他们也愿意配合房管局的工作。
若无法查询到此前的排房单,毛先生还有其他办法吗?律师提供了一个方向:查看上一次公房资料的档案有没有提出正确的名字。
律师 蔡思斌
因为之前年代久远,包括更换身份证都会出现这种谐音字登记错误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要求当事人通过当地社区或者户籍部门或者工作单位,打一个该人有用过这样名字的相关证明,正常情况下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他这个已经是二次征迁了,可以查看他上一次公房资料的档案有没有提出正确的名字,如果说上一次有正确的名字,这里面存在转接的关系,也可以间接证明这两个公房承租的主体是一致的。
在以往的节目中,也曾报道过因名字书写不同而难以办证的问题,当事人通过相关部门出具的姓名报告,让征收实施单位核实,更改了错误信息,最终拿到产权证。
《帮帮团》建议有相同遭遇的群众,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免相隔时间长了,举证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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