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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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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已经确认的战国简帛文字“京”的一种异体出发,系联战国陶文、货币中的两组“京”字的写法,认为都应该释为“京”。第一组作、之形,“京”是韩国地名;第二组作、之形,“京”表示粮仓。“京”的构形即像粮仓之形。“京”和“亭”是两个不同的字,秦系亭从高省丁声,六国文字从亯丁声。
关键词:“京” “亭” 战国文字 简帛 货币 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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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字发展演变的主脉,从甲骨文到楷书,一贯而下,十分清晰,可以用图式描写如下:
(《合集》4630)——(《合集》33694)——(《陶汇》6.48)——(《说文》小篆)——京(楷书)
在小篆以前,字的中部往往加上一横或两横,但下部一直没有多大变化。下部三竖保持不变,可以看作“京”字主流写法的基本特征。
对字形结构的分析,目前仍然存在分歧,但已呈现趋同的态势——都认为和某种建筑有关。《说文》说它从“高省”,不一定准确,但它主体部分和高确实相同。
除主流写法以外,“京”字还有一些异体,中间和右边竖划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如《上博简(五)》中多次出现“京”,作(《三德》7、21)之形。《三德》21辞例不全,7“皇天弗京”、“上帝弗京”,李零先生将“京”读作“谅”,文意顺畅。《清华简(壹)》中“京”作(《楚居》2)(《楚居》2)(《楚居》4)之形,与“宗”连用,作地名。“季连······先处于京宗。穴熊迟徙于京宗。”“至熊狂亦居京宗。”整理者认为:“京宗,地名,疑与荆山之首景山有关。”《山海经·中山经·中次八经》:“荆山之首曰景山。”景山称京宗,李家浩先生有一个说明:
“景”从“京”得声,故二字可以通用。例如《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高景侯”,《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高景”作“高京”,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京”一作“景”。古代称泰(太)山为岱山,或曰岱宗。《书·舜典》“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伪孔传:“岱宗,泰山,为四岳所宗。”《后汉书·孝安帝纪》延光三年二月辛卯“幸太山,柴告岱宗”,李贤注:“太山,王者代告之处,为五岳之宗,故曰岱宗。”《楚居》把景山称为“景宗”,犹古书把岱山称为“岱宗”,因其为荆山之首故名。葛陵村楚简甲三.11、24号说:
昔我先出自(颛)追(顼),宅兹(沮)、章(漳),以选䙴(迁)凥(处)······董珊说“追”当读为“颛顼”,甚是。这跟《楚辞·离骚》、《大戴礼记·帝系》、《史记·楚世家》等所说楚人出自颛顼相合。沮、漳二水发源于荆山,而景山(京宗)又是荆山之首。于此可见,《楚居》说季连等先处于“京宗”,跟葛陵村楚简说颛顼居于沮、漳是一致的。
李家浩先生的说法是很有说服力的。
上述京字异体竖划上加一短横,而且向左或向右斜曳。在竖笔上加点或横划是古文字常见的现象。战国时期韩国的平肩空首布京或作(《中国历代货币大系·先秦货币》389),或作角(同上,391),或作 (同上,385),三种写法同时存在,足以说明“京”字中间竖笔可以加横。竖笔斜曳也是古文字中常见的现象。古文就,从亯从京,一般情况下京字中间作垂直的竖笔,如(鄂君启节),可是郭店简《六德》1作,竖笔向右斜曳,《包山》221作,竖笔向左斜曳。就字所从京中笔的变化,和上述“京”字异体的变化是平行的。
应该说上述“京”字异体的变化还不算太大,辨识起来还不算太难。另有几种异体,情况就不太一样了。如郭店简有字作(《语丛一》33)之形。文例是“礼生于庄,乐生于”,曹方向先生赞成隶作京,读为谅。他说:
B()所在《语丛》简文“乐生于京”,或可按照C()字读作“谅”,训作诚、信。试看《礼记·乐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简文“乐生于谅”,是《乐记》“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的另一种表述,它相对比较简单:《乐记》提到了四种“心”能生成“乐”,而简文只提到其中之一。不过,两者的基本精神还是一致的,“谅”一般解作诚、信,它和易(“和易”)、直(“正直”)、子(“慈爱”)都是内心修养的优良质量。上面的引文段落结束后,《乐记》还有这样一段话:
致礼以治躬则庄敬,庄敬则严威。心中斯须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入矣;外面斯须不庄不敬,而易慢之心入矣。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礼、乐分主内外,固然是儒家学派极其常见的言论。值得关注的是简文“礼生于庄,乐生于谅”,和上面这两段引文的精神也是基本一致的。《乐记》大段的篇幅都是在讨论、阐发“礼、乐”和“修齐治平”的关系,而简文则是高度的概括。
曹先生的说法是可以信从的。
《清华简(贰)》有字作(《系年》9)(《系年》10)之形,简文曰:“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启于京师,郑武公亦政(正)东方之诸侯。”关于“京师”,董珊先生考证说:
我认为京师是指晋都鄂。
晋公说:“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敬□百蛮,广司四方,至于大廷,莫不史 (事)公。[王]命唐公,戌〈成(定)〉宅京师,□□晋邦。”这个京师就应该是唐叔虞的始封地,即鄂(《史记索隐》),至燮父徙晋,晋穆侯徙绛(翼),晋姜鼎:“鲁覃京师,我万民。”晋姜是晋穆侯夫人,此时的晋都已经不是京师了,但应是晋的祖先宗庙所在地,铭文“鲁覃京师”的意思应该是说晋姜的美德闻达于京师的宗庙。从前的一些学者,包括我自己,曾提出晋公“京师”是晋国都的观点。《系年》可以大大加强这个看法。
“京师”属晋,还可以据另外两种西周金文加以证明。克镈、克钟“遹泾,东至于京师”,《系年》第16章“明岁,厉公先起兵,率师会诸侯以伐秦,至于泾。”可见泾与晋都京师之间存在交通路线。多友鼎讲猃狁伐京师,武公命多友靖之,其中所提到的地“荀”、“杨冢”、“(霍)”等也多可以考订在山西中南部,所以多友鼎之“京师”也在晋。
据《史记》,唐叔虞之旧封在“鄂”,金文称“京师”,京师即鄂。
董珊先生的说法是很正确的。
由到、由到主要是所谓高形省去右下竖笔,这也有例可循。曹方向先生举 、(包山简49)、(望山简2.13)为例,已足以说明问题。总之,目前看来,把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中的上述诸字释为“京”,从字形和文例两方面都能解释圆通。
由郭店简的、清华简的很容易联想到战国陶器上的下列两组字:
第一组:(《古陶文汇编》6.120)(同上,6.121)
第二组:(同上,3.61)(同上,3.14)
第一组写法的陶器出自郑州商城遗址东北角。过去李家浩先生曾据同地所出的或作把和认同为一个字,是很有道理的。但字是“京”字,不是“亭”字,因而不能把它们认同为“亭”字。字形结构和郭店简、上博简几乎相同,应释为“京”。“京”,地名。《国语 ·楚语上》:“昔郑有京、栎。”韦昭注:“京,庄公弟叔段之邑。”《左传·隐公元年》:“请京,使居之。”杜预注:“京,郑邑。今荥阳京县。”《史记·项羽本纪》:“(楚)与汉战荥阳南京、索间,汉败楚,楚以故不能过荥阳而西。”郑国的京,在今河南荥阳县东南约20里,在郑州商城西约四五十里,今名京襄城。1977年,邹衡先生和于晓兴先生前往调查,从其北墙及其附近的文化层看,主要是汉代的,很少见到东周遗物。这批陶器为京地制造,故标示“京”。但郑州商城与京襄城相去较远,两者难以认同。考虑到京襄城很少见到东周遗物,颇疑郑州商城就是东周京的故地。郑州商城的北部和东北部,在商文化之上,普遍地发现了东周文化层;商城有的墙段显然经过了东周时期的修补,可以证明郑州商城曾经被东周时期的人们利用过。这些证据可以支持京有迁徙的说法。郑幽公时期,韩武子攻占郑国,杀害了幽公。后来幽公之弟繻公复国。康公二十一年,韩哀侯率军攻占郑国,郑国灭亡,国土并入韩国。因此,郑州商城所出陶文应属于战国时期的韩国陶器。陶文“京昃”的“昃”、“京羌”的“羌”是京地工匠的名称。
第二组写法中,第一形居多,第二形是第一形的演变(把点拉成短横)。它的上部和之类相近,下部与之类相近,也应释为“京”字。以往学者把它和第一组字看作一个字的不同写法,是有道理的。京有谷仓的意思。《管子·轻重丁》:“有新成囷京者二家。”尹知章注:“大囷曰京。”《史记·扁鹊仓公列传》:“黄氏诸倩见建家京下方石,即弄之。”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京者,仓廪之属也。”《急就篇》第二十章:“门户井灶庑囷京。”颜师古注:“京,方仓也。”《广雅·释宫》:“京,仓也。”王念孙疏证引《说文》:“圜谓之囷,方谓之京。”谷仓正是齐陶文的主要用法。请看下面文例:
华门陈棱三左里敀京豆(《古陶文汇编》3.6)
□□陈□三左里敀京豆(同上,3.8)
昌櫅陈北左里敀京豆(同上3.38)
□□□北左□敀京豆(同上,3.8)
王孙陈棱再左里敀京区(同上,3.12)
誾陈赍三立事左里敀京区(同上,3.35)
昌櫅陈南左里敀京区(同上,3.27)
陈棱左敀京区(同上,3.14)
华门陈棱三左里敀京釜(《陶文图录》2.10.4)
陈棱再立事左里敀京釜(同上,2.11.1)
这些陶文都是钤印在陶器上的,虽有繁简不同,但格式统一,是齐陶中最重要的类型。据格式完整者分析,包括某地某某立事岁,左里敀(或分南北),“京”,量器名称。某地是立事者的里籍,某人是立事者的私名,立事岁指即任之年。左里敀是立事者手下分管制陶工匠居位区的佐官。或省作左敀,与之相对的是右里敀,可能都是设于齐都临淄的。豆、区、釜是器类的名称。齐陶四量豆、区、釜、钟,齐陶中都有出现。
《陶汇》3.47“陈华句莫廪敀京釜”和上述陶文属于同一大类,“句莫廪”和《陶汇》3.39“陈予立事岁平陵廪釜”之“平陵廪”相当,廪指机构而言,《陶汇》3.1“陈㭪三立事岁右廪釜”、3.31“陈右廪京釜”,《玺汇》0313“平阿左廪”,左廪、右廪皆机构名。敀应是陈华手下分管句莫廪制陶工匠的佐官。《陶汇》3.2“陈立事岁安邑京釜”,安邑可视为安邑廪敀的省略。
我们理解,齐国陶文往往由陈氏集团的人士监造,在齐都由左里或右里、或左廪右廪制造,在地方由地方的廪制造,京则是置用的地方。京和左里右里、左廪右廪及地方的廪之间,应有隶属关系。《陶汇》3.16“王孙陈棱右敀坸京区”,坸是具体的京名。但一般情况下只说京,不出具体京名。
1977年,河南登封阳城遗址发现“阳城仓器”、“仓”、“左仓”等陶文,1983年在河南荥阳故城发现“荥阳廪”、“荥阳廪陶”等陶文,分别是阳城仓和荥阳廪制造陶器的标记。这点和齐国陶文颇为相似。
《金石书学》第九号第20页所录陶玺,施谢捷先生断为齐玺。他将印文释为“左掌客亳”,并指出“掌客”见于《周礼·秋官·司寇》,掌接待四方宾客。这个所谓“亳”,和上述齐陶文的“京”写法属于一路,也应释为京,理解为谷仓。这是左掌客属下的京所使用的官印。
《古玺汇编》0225号为,应释为“维囗京之玺”,“维囗”为京名。从文字风格看,也是一枚齐国官印。
《舟山钱币》1995年第1期公布一枚锐角布新品种,黄锡全先生释为“亳百浧”。这是属于战国早期的韩国货币,“亳”应释为“京”。上面已提到,京本来属于郑。春秋中晚期的郑国空首布,为京地制造,其中“京”作。这表明两种异体的“京”字只是战国文字的写法。《中国货币发展史》第61页著录一枚平首平肩弧裆布,作之形,其形制与河南嵩山出土的微耸肩弧裆空首布(《先秦货币通论》第95页)相似,其中“京”字写法与郑国空首布一路,年代正好介乎两者之间。
《说文》:“京,人所为绝高丘也。从高省,丨象高形。”丨象征高,表示离开地面。京大概是底部离开地面的建筑物,或许本义就是表示囷京的。汉代出土的陶仓,有些形制和京相同,而且上面有自名京。如西安三兆M3西汉晚期墓葬,出土5件陶仓,带酱黄釉,有墨书题记,分别为“粟一京”、“黍粟一京”、“大麦一京”、“大豆一京”、“麻一京”。器物作等形。其中“京”就是仓的意思。“黍粟一京”是说“黍和粟一仓”,“大豆一京”是说“大豆一仓”。这类陶仓颇能折射出“京”的构形本义。
需要说明的是,两组异体的“京”,过去或释为亳。亳字商代甲骨文一般作,变体作(《甲骨文编》第245页),早期金文一般作(《金文编》374页),变体作(《金文编[四版]校补》第59页)。甲骨文中的“亳”用为地名,亳地的社称为亳社。《英国所藏甲骨集》2524:“癸丑,王卜贞:旬无忧?在十月又一。王征夷方。在亳。”亳在征夷方的路线上。亳社见于传世文献。考察商代的亳应结合这两点进行。《左传·定公六年》,阳虎“盟国人于亳社”,哀公四年鲁“亳社灾”,丁山据此认为:“鲁国的亳社,儒者既传为‘亡国之社’,当然是商代的大社。亳社在鲁,可见鲁国在殷商时代也有亳称了。”《史记·殷本纪》谓:“汤始居亳。”《书序》说:“汤始居亳,从先王居。”甲骨文的亳应在鲁国的范围内寻绎。至于《尚书·立政》有“三亳”之称,孔疏引皇甫谧说,以为“三亳”,“三处之地,皆名为亳,蒙为北亳,谷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古书亡灭,既无要证,未知谁得旨矣”。傅斯年辩证地解释了多个亳地的问题,“亳者乃商人最初之国号,国王易其居,而亳易其地,原来不是亳有好些个,乃是亳王好搬动”。丁山先生认为亳“象艹生台观之下形”,指出亳下从艹,是很正确的。战国时期比较可靠的亳字作,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甲种》,文例为“田亳主以乙巳死,杜主以乙酉死”。整理小组注释说:“杜主,《史记·封禅书》:‘于杜亳有三杜主之祠、寿星祠,而雍菅庙亦有杜主。杜主,故周之右将军,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各以岁时奉祠。’索隐云:‘秦宁公与亳王战,亳王奔戎,遂灭汤社。皇甫谧亦云:周桓王时自有亳王号汤,非殷也。’又引徐广云:‘京兆杜县有亳亭。’”无论从字形还是文意看,把释为亳都是合适的。由此看来,战国时期一般写法的“亳”和“京”的异体还是有所不同,把“京”字异体释为“亳”字形上有一定障碍。但是“京”、“亳”相混的情况也确实存在,而且古籍已有先例。《春秋·襄公十一年》:“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杜注:“亳城,郑地。”《左传·襄公十一年》:“夏,郑子展侵宋。四月,诸侯伐郑。己亥,齐大夫光、宋向戌,先至于郑,门于东门。其莫,晋荀罃至于西郊,东侵旧许;卫孙林父侵其北鄙。六月,诸侯会于北林,师于向。右还,次于琐。围郑。观兵于南门,西济于济遂。郑人惧,乃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公羊传》和《谷梁传》记此事作:“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惠栋《九经古义·公羊上·襄公十一年》云:“京,郑地,在荥阳,隐元年《传》谓之京城大叔是也。亳城无考。此传写之讹,当从《公》、《谷》是正。”陈立《公羊义疏》云:“《公》、《谷》及《服氏》皆作‘京城北’,于义为得。作亳者,字之讹。按《说文》,亳从高省,乇声。京亦从高省,象高形。篆文相似,故易混。”王国维《说亳》于“郑地之亳”下注曰:“《公》、《谷》作‘京城北’,《公羊疏》谓《服氏经》亦作‘京’。今《左氏经传》作亳,殆字之误也。”就是其中的显例。
把“京”字的异体释为“亳”,除了字形上的障碍外,主要还是文例讲不通。
至于释“亭”的说法,也是行不通的。目前已经确释的战国时期的“亭”字很少。与《说文》小篆一路的写法见于秦系,都是从高省,丁声。六国文字中的“亭”字,吴振武先生在《谈左掌客亭陶玺———从构形上解释战国文字中旧释为“亳”的字应是“亭”字》一文中举了8例,我们确认其中5例为“亭”,3例为“京”。现将六国文字中确认的亭字移录如下:
亭佐䣄之戈“亭差(佐)”(《珍秦斋藏金【吴越三晋篇】》49—71)
越王者旨于䁑戈甲“□(亭)侯(候)”(《殷周金文集成》11311)
越王者旨于䁑戈乙“□(亭)侯(候)”(同上,11310)
古玺“童(钟)丽(离)亭玺”(《玺汇》0279)
封泥“□□亭玺”(《考古》2005年第5期第68页)
第3例是第2例的省体。这类“亭”明显不是从高省。应分析为从亯,丁声。“亯”,吴大澄《说文古籀补》以为“象宗庙之形”,未必是。但象某种建筑之形,是可以肯定的。亭本身是建筑,故用“亯”作形符。丁和亭古音相近,亭以丁为声符。这种写法的丁字,过去只在偏旁中见到。如沇儿钟、《说文》古文等。单用的丁字,见于楚文字。如《清华简三·芮良夫毖》作,《赤鹄之集汤之屋》作。《芮良夫毖》:“君子而受柬万民之咎,所而弗敬,卑之若童(重)载以行崝险,莫之扶道(导),其由不邋(摄)丁。”“丁”读为“停”。《赤鹄之集汤之屋》:“其一白兔不得,是始为埤(陴),丁者(诸)屋,以御白兔。”丁训为当。从《芮良夫毖》看,战国文字借丁表示亭。看来亭从丁声不是偶然的现象。六国文字的亭字,很可能先借丁字表示,然后在借字上加形符亯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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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平安
来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
选稿:耿 曈
编辑:杨 琪
校对:郑雨晴
审订:汪鸿琴
责编:耿 曈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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