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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王明律师那儿得到最新消息,安阳特大火灾,针对两名消防监督员的刑事二审结果已经出来,法院维持了一审,判两名消防监督员有罪。
听到这个消息,虽然在意料之中,但是心里面仍不是滋味,各种感觉一言难尽。
法院认为,这两名消防监督员犯的是渎职罪。从判决书中,可以简单地这么说:他们在去检查这个单位的时候,明知道这个厂房(仓库)没有规划手续、没有土地手续、没有建设(施工)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但是他们没有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去检查,没有下达责令停止使用的法律文书,最终导致了特大火灾的发生。
为什么两名消防监督员明知这个建筑没有任何手续、包括没有消防手续,还要去检查、要去消除火灾隐患呢?那是因为这个工业园区内还有很多这样的建筑,这就是政府的一个招商行为,先上车后买票!
如果查了这个建筑,那么整个工业园区的其他建筑,就都要停止使用,但是因为这些建筑没有规划和土地方面的手续,先天不足,根本不可能满足消防验收(备案)的条件,那就只有一直停止使用,这是当地政府部门所不愿意看到的,这也是消防监督员为啥没有依法办事的原因。
没办法办理消防手续,这样的建筑有多少呢?单说河南,去年到今年捋了一下,就有20万栋。相关链接:
按照法院的审判逻辑,如果这20万栋建筑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发生了火灾,那么很明显,消防监管人员又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问题是,如果把这20万栋建筑直接停用,给经济社会和民生,带来的是什么?
对于两名消防监督员的审判,法院的做法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针对整个火灾事件的调查追究却有失公正。
既然这栋建筑没有任何手续就投入了使用,那么规划、住建、土地以及当地的政府,为何没有人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却只让消防监督员承担?
这里面悲剧的是,正是两名消防监督员去现场做了检查,主动担当,消除了二楼两家单位存在的疏散出口不足、无消防设施的重大火灾隐患,这才在火灾发生时救了其中一家单位全体员工的命!
几十条生命得以拯救,但是救你们的人却去坐牢了。每念及此,屯哥不禁潸然泪下。
在《集结号》里面,谷子地他们拼死冲杀,但是最终并没有等来撤退的号声。他们为了整体的利益,牺牲了自我,成就了大义。
此刻,我想放一首音乐,与诸君共勉:
爱你孤身走暗巷,爱你不跪的模样,爱你对峙过绝望,不肯哭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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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
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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