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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本次最大改变在于,新增分布式光伏考核管理条款,将所有并网点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纳入考核范围,设置AGC子站装设情况、AGC子站投运率、偏离发电计划曲线(或实时调度指令)、发生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异常时将场站停运等考核条款。
9月2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也发布了《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并网主体应服从调度机构指挥等考核要求,虽然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也体现了江苏对分布式光伏电站 “两个细则” 考核的推进。
对集中式光伏电站业主而言,因“双细则”产生的月度考核费用,是影响发电收益的重要指标。
如今,分布式光伏也终于迎来了新的考验,给分布式光伏电站带来的影响包括:
1、因考核罚款,增加运营支出
随着 “双细则” 考核的落地,分布式光伏电站可能因功率预测不准确、AGC 子站投运率不达标、未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等原因被考核罚款,这将直接增加电站的运营成本,降低收益。
2、辅助服务补偿带来机会
部分地区的 “两个细则” 规定,对满足技术要求的电站提供的转动惯量、快速调压、一次调频辅助服务给予补偿。如山东新版 “两个细则” 中,小扰动的风电场、光伏电站或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惯量响应补偿标准为72 元/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若能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可通过提供辅助服务获得额外收益。
3、推动电站技术升级和管理优化
为了减少考核罚款和获取辅助服务补偿,分布式光伏电站业主将不得不加大在技术升级和管理优化方面的投入,如安装更精准的功率预测系统、提高 AGC 子站的投运率、委托专业运维团队实施监盘和管理等。这虽然在短期内会增加成本,但从长期来看,有助于提高电站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对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山东“双细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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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调度适应能力,风电场、光伏电站和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提供的一次调频不再纳入有偿辅助服务补偿范围。与此同时,对AVC等固定补偿类辅助服务品种,根据服务发挥作用,由特定分摊主体调整为由所有并网主体分摊。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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