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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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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2013年1月,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0卷第1期刊登袁金平的《清华简 <系年> “徒林”考》,文章从语言文字和历史地理等角度考证《系年》及包山简地名“徒林”,但是结论却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就是把宋国的“孟诸之麋”驱赶到千里之外的楚国云梦,清华简《系年》“徒林”包含了楚国势力延伸的宋国南郊区域,作为祭祖的田猎园林是商族封国宋国的国家象征,是商族始祖契和冥的纪念地,是楚国逐鹿中原的象征,是现在的亳州以汤王陵、阴阳城遗址(大冥)、山桑县、礼城、文州和古陂泽为特征的亳州三县一区。
关键词:“商汤桑林祈雨”,“汤王陵”,“山桑县”,“大冥”
2013年1月,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0卷第1期刊登袁金平的《清华简 <系年> “徒林”考》,文章从语言文字和历史地理等角度考证《系年》及包山简地名“徒林”,但是结论却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就是把宋国的“孟诸之麋”驱赶到千里之外的楚国云梦,云梦和徒林是不同的历史地理,谭其骧已经专文论述云梦与云梦泽,“云梦”一词,屡见先秦古籍;但汉后注疏家已不能正确理解其意义,竟与云梦泽混为一谈,因而又产生出许多关于云梦和云梦泽的误解。在这里就不多谈了,本文专门讲讲“徒林”历史地理所在。
一 商汤桑林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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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汤桑林祈雨的故事,发生在商朝初年,口传甚广,书传颇多,至今已流传约三千六百余年,可谓影响深远。
1、商汤祈雨载于史书
记载商汤祈雨事件的文献可谓多矣,如《墨子》《荀子》《庄子》《吕氏春秋》《昭明文选》《淮南子》《论衡》《后汉书》等等。《尚书》《论语》《左传》《国语》《管子》等书虽然没有正面记录商汤祈雨事件,但所载文字足以证明事件发生的存在。
《墨子·兼爱下》载:汤说:“我小子履,敢用黑色的公牛,祭告于皇天后土说:‘现在天大旱,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得罪了天地。于今有善不敢隐瞒,有罪也不敢宽饶,这一切都鉴察在上帝的心里。万方有罪,由我一人承担;我自己有罪,不要累及万方。’这说的是商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尚且不惜以身作为牺牲祭品,用言辞向上帝鬼神祷告。”
《墨子》还有一处引用此事:“故《夏书》曰:‘禹七年水’,《殷书》曰:‘汤五年旱。’”《尚书》中的记录:“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作《汤诰》。王曰:‘······并告无辜于上下神祗······肆台小子将天命明威,不敢赦。敢用玄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请罪有夏。······兹朕未知获戾于上下,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深渊。······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论语》“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商汤的自责与仁德多有记载。《尚书·仲虺之诰》曰:“汤归自夏······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在其以身祷雨时,便用黑色的公牛祭祀。为什么?用黑色的公牛进行祭祀,是夏的礼节。商朝天子举行祈雨,如此重要的祭祀活动,却要沿用夏代的礼节,极其重要的是在证明自己并没有背叛上帝,也没有违背夏的天命,只是代替上帝来惩罚违背天命的夏桀罢了,同时祭祀夏代的商祖契和冥。
《左传》有一句话透露了商汤祈雨的事实:“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这说明,《左传》承认商汤“罪己”的事实,当是《墨子》《论语》《尚书》中所记载的商汤祈雨有关。《国语》:“在《汤誓》曰:‘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如是则长众使民,不可不慎也。”战国时期的《荀子》:“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庄子·外篇·秋水第十七》:“禹之时,十年九潦(潦,同涝,雨水大淹。),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崖,通涯,指水边。)不为加损(损,减。加损,愈来愈少。)。”商汤时期的大旱,在那时是非常大的事件,所以,它才得以铭刻在先民的脑海之中;商汤献身的形象,也深刻地突显在先民的心目中。应该肯定地说,对于这个事实,口传笔录一定是自发生之始就没有间断过。
《管子·山权数第七十五》中说:“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无有卖子者。”这说明,商汤大旱,是当时比较严重的困难。
春秋战国时期,商汤祈雨的故事大致如上。在《吕氏春秋》中“商汤祈雨”被描述成“刑徒”形象:“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翦其发:剪去头发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枥(枥lì:木夹十指而缚之,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则汤达乎鬼神之化、人事之传也。”时间、地点、人物、语言、行动、情节,整个故事的各要素完整无缺了,呈现给人们眼前的是一幅全景致的画面。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刑徒”商汤在桑林祈雨,就是对“徒林”的一种形象理解。
到了汉代,刘向的《说苑君道》是这样记述的:“汤之时大旱七年,雒坼川竭,煎沙烂石,于是使人持三足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节耶?使人疾耶?苞苴行耶?谗夫昌耶?宫室营耶?女谒盛耶?何不雨之极也,盖言未已而天大雨。”《昭明文选·卷第十五》载:“汤(汤,帝乙也)蠲(蠲,絜也)体以祷祈兮,蒙厖禠(《尔雅》曰:厖,大也。褫,福也。)以拯(拯,济也)民。善曰:《淮南子》曰:汤时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汤曰:我本卜祭为民,岂乎自当之!乃使人积薪,翦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火将燃,即降大雨。《吕氏春秋》曰:汤剋夏,大旱七年,乃以身祷於桑林,自以为犠牲,用祈(祈或为祊,非。)於上帝。民乃甚悦,雨乃大至。”情节更加详细,有了“乃使人积薪”“居柴上”“民乃甚悦,雨乃大至”等“祭祀天地”的情况。
2、商汤祈雨在桑林
关于商汤祈雨确切之地,古籍中的记载不一,有说“桑林”者,有说“桑山之林”者,有说“桑林之际”者,有说“桑林之野”者,有说“桑野”者,总之离不开“桑”字,文献多记载为“桑林”。
《吕氏春秋》载:“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淮南子·修务训》:“汤旱,以身祷于桑山之林。”《淮南子·卷九·主术训》:“汤之时,七年旱,以身祷于桑林之际。”《尸子·君治》:“汤之救旱也,乘素车白马,著布衣,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桑林之野”简称“桑野”。《诗·豳风·东山》:“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注译〗“蜎蜎:虫蠕动的样子。蠋,野蚕。”晋·王嘉《拾遗记·殷汤》:“商之始也,有神女简狄,游於桑野。”唐·孟浩然《田家元日》诗:“桑野就耕父,荷锄随牧童。”文献称桑野为东方极远之地,八紘之一。《淮南子·地形训》:“八殥之外,而有八紘,亦方千里。自东北方曰和邱,曰荒土;东方曰棘林,曰桑野。”明·何景明《忧旱赋》:“昔殷祷於桑野兮,霖一夕而滂沛。”
古时候,桑林不是一个普通的地方,而是一个特殊的举行祈雨仪式的地点。《淮南子》高诱注:“桑林者,桑山之林,能兴云作雨也。”
说到“能兴云作雨”的桑林,就不能不联想到传说中的扶桑。扶桑即又高又大的神树。日出其下,拂其树杪(梢)而升,因谓为日出处。《淮南子·天文训》:“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注译〗“旸谷:亦作汤谷,神话中日所出处。咸池:神话中日沐浴之池。拂:掠过。扶桑:神木名,在咸池上,日出其下。晨明:太阳运行的第一个时刻。”《山海经·海外东经》曰:“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齿北。”〖注译〗“汤谷:亦即旸谷、阳谷······《文选·思玄赋》:‘夕余宿乎扶桑’,李善洲注引《十洲记》曰:‘扶桑,叶似桑,树长数千尺,大二千围,两两同根,更相依倚,是以名之扶桑。’十日:远古传说中,天上原有十日。”唐·李白有诗句曰:“将欲倚剑天外,挂弓扶桑。”(《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吾欲揽六龙,回车挂扶桑”(《短歌行》)。在神话里,太阳是从扶桑树上升起的。《楚辞·东君》说:“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由此可见,扶桑是神圣的。人们对于扶桑表现出崇拜和敬仰的心理。
桑林是古代中国重要的祭祀场所。商汤建立商朝后,七年大旱祈雨于桑林;到了西周之时,“武王胜殷······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这是为何呢?《吕氏春秋·慎大览第三》注曰:“奉桑林,犹言奉祀祖庙,指前朝虽亡而仍存其祀。桑林,宋祖庙所在地。”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大旱也祈祷于桑林。《左传·昭公十六年》载:郑大旱“有事于桑林,斩其木,不雨。”桑林也罢,桑山之林也好;桑野也罢,桑林之际也好,都指向一个神圣而又神秘的地方——一个与天帝、祖先、鬼神沟通的文化空间,亦即是一个用以祭祀的场所。
3、商汤祈雨之桑林在亳州
安徽亳州汤王陵,也叫汤王墓,在亳州市谯陵北路东侧,涡河北岸,汤王墓的记载,最早见于三国时期曹丕著的《皇览》:“涡北凤头村,有成汤故垒”。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记载“商成汤葬于涡河之阳”。据《亳州志》记载:“汤陵西有桑林,是成汤王祈雨处”,东北有桐宫,是伊尹囚禁太甲之处,今俱无存。
其封土高大,古木参天,还有旧时碑刻,早在1981年,就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桑林祷雨”一语最早见于《竹书纪年》,尔后又相继见于《吕氏春秋》《淮南子》等。史载,商朝建立后,其都城亦然在亳,并没有迁都,且都亳的时间约有二百多年之久。商朝刚刚建立,就遭遇连年大旱,天子商汤祈雨于桑林,岂能不在都城周围、商汤宗庙所在地进行?而远离都城的其他地方进行祭祀祈雨。如真是这样的话,岂能不悖常理?
古代中国,所谓桑林不会只有一处。可商汤祈雨之桑林就在亳州,即商汤所都之地——亳之南郊。关于此,古文献记载应该可信。《墨子·明鬼下》:“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关于桑林,晚清经学大师孙诒让云:“盖大林之名,汤祷旱于彼,故宋亦立其祀。”
《春秋》: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畔)
《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华氏居卢门,以南里叛。六月庚午,宋城旧鄘及桑林之门而守之。”杜预注:“旧鄘,旧城;桑林之门,城门名。”此话是说:“六月十九日,宋国修缮旧城和桑林之门来防守。”桑林之门就是宋国的南门,说明“桑林”在宋国都城的南郊区域。
毫之桑林,源远流长。文献记载,商朝灭亡,亡国之君帝辛(纣王)的庶兄微子启,被周武王封于宋。《吕氏春秋·慎大览第三》曰:“立成汤之后于宋以祀桑林。”微子所居周代宋国都城一带,不但属于商汤为商朝天子时的亳地,也是商始祖契(阏伯)的活动中心,更是帝喾和简狄夫妇的理想生活之地。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早有“神女简狄,游於桑野。”(晋·王嘉《拾遗记·殷汤》)。
《商代第一都‘亳’在商丘》一文说:“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与美国哈佛大学皮保德博物馆合作组成中美联合考古队,在河南省商丘县(今商丘市睢阳区)进行考古发掘,发现了东周时期城址,其东垣长2900米,南垣长3550米,西垣长3010米,北垣长3252米,周长12985米,占地面积大约10.2平方公里。现今睢阳古城(明代所建)处于该遗址的东北角,仅占其面积的四分之一,是一座规模巨大的古城址。在西垣和南垣的切剖中均发现城墙始建部分的夯土中所包含的陶片,没有晚于西周的,故有可能早到周代之初,当即宋国国都宋城之所在。”清·康熙四十四年《商丘县志》引《左传》记载,列举了部分宋国城门名称:“府城,春秋宋国城也,其城东门曰杨门、又东北门曰蒙门、南门曰卢门、东门曰垤泽门、西北门曰曹门、北门曰桐门、又外城门曰桑林门。”其实弄反了内外,应该是“南门余额桑林门,南方外城城门曰卢门(“卢”通“庐”,古代人祖先死后庐墓三年尽孝,南方用庐、柳宿)”
能够证明商汤祈雨之桑林为商汤所都之亳者,更有董作宾先生所撰《帝辛日谱》(见《殷历谱》)。其载有帝辛(子姓,名受,一作受德,谥号纣,世称殷纣王、商纣王)征人方(商朝方国名,今山东南部和江苏北部)途中,在“女桑”(当为昔日商汤祈雨之桑林)所留下的卜行辞。卜行辞说:“辛酉王卜,在女桑贞,今日步于女桑,亡巛?”(骨五之五),此卜辞说明,帝辛十祀十一月二十一日征人方,途中到了女桑,并且逗留四、五日,才于二十六日到了人方。若非先祖宗庙之地、立国者商汤所都之地,正要去讨伐人方的商纣王,岂肯在此逗留四五天之久?
商朝亳都一带,农桑耕织并举,蚕桑事业大兴。夏桀之时,宫廷里的三万女乐需要丝绸服饰,朝廷上下丝绸的用量很大。商汤和伊尹看准这一时机,组织妇女大养桑蚕,生产丝绸,换取夏朝的粮食和其他资源,削弱夏朝的力量,进行商战强国。《管子·轻重甲》曰:“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端譟晨乐闻于三衢,是无不服文绣衣裳者。伊尹以薄(亳)之游女工文绣纂组,一纯得粟百锺于桀之国。”如此可见,商汤所领导的夏朝方国毫,其桑蚕业是多么兴盛。
二 殷商的始祖司徒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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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tú】,甲骨文的字形是一只脚的前面有个大土块,旁边还有一些散落的土屑。金文的字形把土块直接写成了“土”字,并加上了意符“彳”。篆文把意符“彳”改成了“辵”。
《說文解字·辵部》
:步行也。从辵土聲。段玉裁注:,隷變作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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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和殷商有什么关系呢?
《尚書·舜典》:
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周禮·地官司徒》:
小司徒之職,
掌建邦之教法。
《孟子·滕文公上》:
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
古时候六卿之一的“司徒”,最早的就是商族的始祖“契”。远古时的人类还不懂得做人的道理,与野蛮的禽兽没什么两样。在开始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就设置了“司徒”这样的官职。“司”就是主管,“徒”就是民众。“司徒”不仅是管人口,更重要是管礼仪伦理的教育。“徒”,就有了学习祭祀礼仪的本义。“学徒”、“徒弟”和师父就成了教学相长的关系。后世佛、道修行的场所也成为学习的“徒林”,如“少林”“禅林”等等。
“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郊社之礼,指周代于冬至的时候,“祭天於南郊,称为郊。夏至,在北郊举行的祭地仪式,称为社。”宋曾巩《本朝政要策·郊配》:“冬至祀昊天,夏至祀皇地祇,孟夏雩祀。”古之君王,四时八节各有礼制,均为国之大典。
冬至祭天,夏至祭地;
春分祭日,秋分祭月。
祭天于南郊,祭地于北郊;
拜日于东郊,夕月于西郊。
亦有四时迎气之礼,即:
立春,迎春祀青帝于东郊。
立夏,迎夏祀赤帝于南郊。
立秋,迎秋祀白帝于西郊。
立冬,迎冬祀黑帝于北郊。
《孝经》:“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
根据唐玄宗的注解,“郊谓圜丘祀天也。”“周公摄政,因行郊天之际,乃尊始祖以配之也。”
南郊祭天之礼,经书常见明文,虽经籍旨意不同,而经文所论相合。《孝经·圣治章》云“郊祀后稷以配天”,言尊祖配天也。《礼记·郊特牲》云“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言其时也;云“兆于南郊,就阳位也”,言其地也;云“牲用骍,尚赤也,用犊,贵诚也”,言其牲犊也;云“卜郊,受命于祖庙”,言郊前卜日也;云“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言郊祀之意义也。《礼记·祭法》云有虞氏“郊喾”,夏后氏“郊鲧”,殷人“郊冥”,周人“郊稷”,言四代配享之变也。你看北京的天坛,也是在京城的南面。在坛子前面有一个圜丘,这个地方就是举行祭天之礼的地方。这句话就是说,昔日周公郊祭祀天,以其始祖后稷配祭上天。
周是传承商代的礼仪,所以商汤桑林祈雨,不光是“祭天南郊”,也是祭祖南郊,“徒林”就是祭祀商族的始祖“契”“冥”于桑林,应为“冥”在夏代治水有功,依文献记载,商王朝的缔造者成汤都于亳。“汤居亳”或类似的表述,最早见于先秦文献,如《孟子》《墨子》《荀子》和《战国策》等书中,《尚书》中有“汤始居亳,从先王居”的记载,《史记·殷本纪》所述与其略同。所以商王朝在早期建都于亳,是可以肯定的。也就是汤又迁回到商族的始祖“契”的陵地“徒林”,孔子有孔庙、孔林。“徒林”就是司徒“契”和商族的历代祖先安葬地,商族宗庙所在。
在《吕氏春秋》中被勾画得细致起来了:“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翦其发:剪去头发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枥(枥lì:木夹十指而缚之,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翦其发(翦其发:剪去头发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枥(枥lì:木夹十指而缚之,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其手”把商汤桑林祈雨的“徒林”裂解为“刑徒”的形象,而失去了“司徒”的崇高敬意。
三 山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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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时期,宋罗泌《路史》云:北冡,蒙字尔,即景亳,汤都,今亳之蒙城。北冡,即“蒙”,是商汤的初都。商都西迁后,于此地建诸侯国冡国(有出土商代甲骨文“冡侯”为证),此即蒙城称“蒙”的源头。
春秋战国时期,北冡为冡国,今坛城为冡国都城,春秋后期,冡国被宋国所灭,并先后被宋国、楚国等诸侯国占据,成为最早灭亡的古方国之一。公元前369年,庄子出生于此地,而此时北冡属楚。战国末期,北冡亦楚国,楚在此地置蒙县。秦汉时期,秦统一六国后,沿袭楚国设置,此地为蒙县。西汉初划楚蒙县为二,分县西北境为梁国蒙县,分县东南为沛郡山桑县。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始设山桑县(治所今坛城),属沛郡。东汉时,此地为横野大将军山桑侯王常的食邑。魏晋时期,此地为山桑县。汉建安十四年(209)曹操伐吴,路经山桑,于今坛城西小山子南筑观兵台。永和九年(353),东晋五州都督殷浩攻前秦,率军七万抵山桑,部将姚襄倒戈,死伤万余人。南朝时,此地为山桑县,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宋将檀道济北伐,魏将长孙道之、叔孙建围宋军于山桑城内,檀道济命士兵唱筹量沙,智退魏军。北魏天安二年(457),北魏伐宋,废山桑,于涡河之滨置涡阳县。隋开皇十六年(596),隋文帝置肥水县,治所在今芮集。隋大业七年(611),隋炀帝废弃肥水县,恢复山桑县。唐代唐天宝元年(742),唐玄宗改山桑县为“蒙城县”,治所迁至涡河南今址,延续至今。山桑“北冡”古城,即今之坛城。商王成汤皇宫,成汤在北冡山前筑造的社火台,与天下诸侯会盟的饮马泉,汤王饮马接足的马蹄石、降龙石、斩恶龙时遗留的卧龙岗;庄子故宅、庄子读书处、讲学台、庄子求学路线图;檀道济行辕遗址、檀公井、唱筹量沙台;商王七十二孤堆、曹操观兵台等一系列古遗迹、遗存、遗址。“北冡故城”于1996年就被列为蒙城县重点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冡”和“冢”形近似,也包含着商族司徒“契”和商族的历代祖先安葬地,商族宗庙所在。考古学上,蒙城尉迟寺遗址更为“契”以前商族的来源提供了依据。“山桑”之名有“商汤桑林祈雨”的记忆。
郦道元著《水经注·涡水》篇载:······涡水又屈(曲)经其聚东郎山西。守敬按:《寰宇记》载:狼山在蒙城县西北二十八里,有二山(编者注:此指狼山与齐山),南北相对。《九域志》、《金史·地理志》并言:蒙城有狼山,狼、郎同音,在今蒙城县西北二十八里,又东南屈,经郎山南,山东有垂惠聚。守敬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载:建武三年,盖延拔睢阳,获刘永。永将苏茂等立永子纡为梁王,四年,遣马武等围纡于垂惠。章怀《注》,垂惠,聚名,在山桑县西北,一名礼城。······在蒙城县西北二十八里,世谓之礼城。袁山松《郡国志》曰:山桑县有下城父聚者也,······水又屈(曲)经其聚东郎(狼)山西,又东南屈(曲),径(经)郎(狼)山南,山东有垂惠聚,世谓之礼城。“礼城”是学习祭祀礼仪的地方。“山桑”和“礼城”保存着“徒林”的记忆。
四 唐叔虞射兕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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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晋语》可推知唐叔射兕事应在封晋之前,《国语·晋语八》:“平公射鴆不死,···叔向曰:君必杀之。昔吾先君唐叔射兕于徒林,殪以为大甲,以封于晋。’”韦昭注:“兕,似牛而青,善触人。徒林,林名。”《太平御览·羽族部八》引贾逵曰:“徒林,园中地也。”韦注及贾逵说均未言明“徒林”具体位置所在。《系年》整理者指其非一地,可能是考虑到晋国始祖唐叔虞在当时不会从山西远涉千里,田猎“徒林”之地,袁金平认为此论这种判断是根据我们现代人的时空概念得出的,似不可以今律古。早在春秋时期,“天文分野”理论就认定“参星主晋”,参星是晋国在天空中的图腾,晋国是参星在大地上的投射,又因晋国立足于山西高原,人们便将大地上的山西简称为“晋”。晋侯燮,姬姓,名燮(亦作燮父),周武王之孙,唐叔虞之子,是西周诸侯国晋国第一代晋侯(第二任诸侯)。叔虞死后,燮父即位,将国号唐改为晋,这一历史事件称之为“燮父称晋”。这一举动标志着晋国历史的开始,也奠定了晋国在后世的重要地位。晋字在甲骨文中像一件器皿中放置了两支竹箭,文献《国语·晋语八》记载:“昔吾先君唐叔。射兕于徒林壹;以为大甲。以封于晋。”唐叔虞善射有武功,终以善射而得国。朱凤瀚先生《覐公簋与唐伯侯于晋》一文介绍了香港私人所藏的公簋,并在考释铭文的基础上分析了相关的西周王年、唐伯侯于晋等历史问题。覐公簋上有铭文22个字:“覐公作郪姚,簋,遘于王命,易伯侯于晋,唯王廿又八祀。”覐公给他的郪姚姓夫人制作了一个青铜簋作为祭祀的器物,正好赶上周王命唐伯到晋地称侯。由铭文可知,“晋”是一个地名,原来就存在。“覐(觉)公”是郪觉公,舜,姚姓,西周封舜的后人为陈国,郪丘,《正德颍州志》:在州东,郪觉公娶陈国女,称“郪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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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史书的记载来看,唐伯就是燮父,“伯”是爵号。燮父继位后,遵王命由唐迁晋,称晋侯。今本《竹书纪年》言“唐迁于晋,作宫而美,王使人让之。”文献记载与青铜器铭文反映的情况一致。覐公簋的发现,使燮父为何改唐为晋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山西省曲沃县晋侯墓地M114出土了很多晋侯的青铜器,铜鸟尊与晋侯鸟尊、叔虞方鼎同出于M114,是精彩的艺术品。凤鸟头以高浮雕的方式呈现,身体则向两侧展开,这种艺术手法可以称为“交棱对面浮雕”,单独看一个面是一个全侧面的形象,看两个面形成的交棱位置,可以同时看到两个面,左右两侧的形象以交棱为中心形成一个完整的正面形象。鸟背上的箭羽清楚地表达了晋字的内涵和唐叔虞的功绩。唐叔虞参与了对淮夷的战争,唐叔虞在商族叛乱时在商族的宗庙地射杀兕,是唐叔虞平定商族和淮夷叛乱的武功,是晋国的骄傲战功。所以唐叔虞射兕之徒林和楚穆王驱“孟诸之麋”徙于徒林,都是商族的宗庙地“徒林”,也符合宋国境内的时空跨越。说明楚穆王时期楚国实例已经到宋国的南郊“徒林”。
五 孔子厄于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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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迁于蔡三岁,吴伐陈,楚救陈。军于城父,闻孔子在陈、蔡之间。楚使人聘孔子,孔子将往拜礼。陈、蔡大夫谋曰:“孔子贤者,所刺讥皆中诸侯之疾。今者久留陈、蔡之间,诸大夫所设行,皆非仲尼之意。今楚大国也,来聘孔子。孔子用于楚,则陈、蔡用事大夫危矣!”于是乃相与发徒役围孔子于野。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
孔子知弟子有愠心,乃召子路而问曰:“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耶,吾何为于此?”子路曰:“意者吾未仁耶!人之不我信也;意者吾未知耶!人之不我行也。”孔子曰:“有是乎!由,譬使仁者而必信,安有伯夷、叔齐?使智者而必行,安有王子比干?”
子路出,子贡入见。孔子曰:“赐,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耶,吾何为于此?”子贡曰:“夫子之道至大也,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盖少贬焉!”孔子曰:“赐,良农能稼而不能为穑,良工能巧而不能为顺。君子能修其道,纲而纪之,统而理之,而不能为其容。今尔不修尔道,而求为容。赐,而志不远矣!”
子贡出,颜回入见。孔子曰:“回,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耶,吾何为于此?”颜回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虽然,夫子推而行之,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夫道之不修也,是吾丑也。夫道既已大修而不用,是有国者之丑也。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孔子欣然而笑曰:“有是哉,颜氏之子。使尔多财,吾为尔宰。”于是使子贡至楚,楚昭王兴师迎孔子,然后得免。
孔子曰:“赐,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耶,吾何为于此?”孔子厄于陈、蔡之间,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辍,弟子多有愠色。
孔子召他们乃逐个问:“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
孔子知道唐叔虞射兕于徒林。“匪兕匪虎,率彼旷野”,诗句出自《小雅·何草不黄》,作为最后一篇,编者似乎以此奠小雅之终,寓意周室灭亡,连天衰草,征夫悲号,全诗弥漫阴幽荒凉的景象。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接连三句反问,扑面而来的情感能量瞬间攫住我们的心。何草不黄,第一句就很悲伤,ang韵通过声音,还让我们听见悲伤在旷野久久回荡。“武”字,从字源可知,本义是止戈,即制止战争,所以老子说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然而,当统治者穷兵黩武,或者陷入了恶性循环,为了战争而战争时,兵士就变成战争机器的一部分。诗人以众人之心为心,替征夫发出了旷世的呐喊。孔子连续发问,更是他心中对周公时代唐叔虞射兕平定叛乱的和平渴望。袁金平在文后补记:郭永秉见告,楚简“林”字还见于上博简《君人者何必安哉》,辞谓“先君灵王乾溪云林”。这个地理在亳州东南,有乾溪和云梦山(今利辛县境内)。《左传·昭公六年》: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吴人败其师于房钟。
杨伯峻注左传:房钟,即今安徽蒙城县西南,西淝河北岸之利辛县阚疃集。
利辛县境内还出土象征“宣圣”无封的缺笔铭文瓦当。《左传·哀公六年》:“庚寅,昭王攻大冥,卒于城父”,杜预《注》:“大冥,陈地,吴师所在。”大冥与亳州城父相距不远,汉代还有“鄍聚”,是吴楚交战的前线。《后汉书·郡国志》:“西有大泽,高祖斩白蛇于此。有枌榆亭。酇有鄍聚。”酇地在今河南永城一带,李贤《注》谓非虞国之鄍,是宋国祭祀祖“冥”的地方,在亳州市利辛县西淝河“阴阳城遗址”。西淝河:古称夏肥水。《明史·地理志》:称西肥水。《水经注》(卷三十淮水):又东过寿春县北,肥水从县东北流注之。
淮水于寿阳县西北,肥水从城北西入于淮,谓之肥口。
淮水又北,夏肥水注之。
水,上承沙水于城父县,右出东南流迳城父县故城南,···夏肥水,又东为高陂,又东为大漴陂。
水出分为二流,南为肥水,北为鸡陂。
夏肥水东流,左合鸡水,水出鸡陂,东流为黄陂,又东南流,积为茅陂,又东为鸡水。
鸡水右会肥水,而乱流东注,俱入于淮。
西淝河流域古代就有很多陂泽,整合起来,就有容纳宋国“孟诸之麋”的地理环境,也在楚国当时的势力范围之内。“斯文在兹”,孔子在陈蔡之间兜兜转转,寻找殷商祖先神灵和上帝的庇护,孔子对传承文化十分自信与担当,在匡地被围困时,孔子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新唐书·地理志》亳州词条记载:“亳州谯郡,望。本谯州,贞观八年更名。县七:谯,紧。酂,上。本隶沛郡,武德四年来属。城父,上。王世充置成州,世充平,废。武德三年于鲁丘堡置文州,并置药城县。四年州废为文城县,七年省入城父,天祐二年更名焦夷。“武德三年于鲁丘堡置文州,···七年省入城父,天祐二年更名焦夷。”是对孔子厄于“徒林”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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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穆王驱孟诸之麋,徙于徒林路线图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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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清华简《系年》“徒林”包含了楚国势力延伸的宋国南郊区域,作为祭祖的田猎园林是商族封国宋国的国家象征,是商族始祖契和冥的纪念地,是楚国逐鹿中原的象征,是现在的亳州汤王陵、阴阳城遗址(大冥)、山桑县、礼城、文州和古陂泽为特征的亳州三县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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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国磊
选稿:江西地名研究小组
编辑:汪鸿琴
校对:宋柄燃
审订:江 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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