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二合一”
外出和返程的车流、人流进入高峰
为确保平安出行,安全到达
这些事,请注意!
拒绝疲劳驾驶

▲驾驶人因犯困打瞌睡追尾前方货车
苏州交警提醒:
连续驾车4小时,应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在行车过程中,一旦出现头脑昏沉、反应迟钝、动作呆板等疲劳驾驶的征兆,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正确的地点停车休息。
拒绝酒后驾驶

▲酒后两车在十字路口相撞
苏州交警提醒:
酒后开车容易犯困,是因为酒精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疲劳、困倦,并降低判断力和反应速度。假期饮酒聚会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拒绝分心驾驶

▲驾驶人与儿子聊天分神,导致车辆方向发生偏移
苏州交警提醒:
开车时应当全程保持注意力集中,时刻观察道路环境、路况的变化。在驾驶时吃东西、使用手机、调试车载电子设备、弯腰捡拾物品等行为会转移驾驶人的视线和注意力,哪怕几秒都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拒绝闯红灯

▲电动自行闯红灯冲过路口,与正常直行的小车相撞
苏州交警提醒: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提高警惕、减速慢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不要随意变更车道

▲小型轿车强行变道,与左侧同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
苏州交警提醒:
变道前请牢记“一灯、二镜、三方向”,确认安全再变道,切勿图一时之快,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险中。
注意车辆盲区

▲一辆工程车右转弯时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侧面碰撞
苏州交警提醒:
大型车辆体型大、车身长,驾驶人更容易被盲区遮挡视线,为了避免潜在的危险,最佳方案就是远离。开车上路遇见大型车辆不尾随、不并行、不抢行,路口通行多观察才是王道!
保持安全车距

▲驾驶小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导致追尾
苏州交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路口注意让行

▲未按路口交通标志指示让行,将一辆电动三轮车撞翻
苏州交警提醒:
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记住通行法则: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让右方来车先行。在仔细而迅速地观察各个方向的车辆通行状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按照标志指示让行。

假期出行高峰
路况复杂更需谨慎
愿你每一段旅途
都顺利平安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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