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移植了基督教的教义,却并没有完全按照基督教的教义来做事,甚至完全没有移植教义,只是借鉴了一些基督教的思想。法律的移植也是如此,把外国的法律移植到国内,似乎也是借鉴了外国法律的精神,却没有做到完全移植。
![]()
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前,就已经有传教士到中国内地传教,这并没有发展壮大。太平天国运动之中,洪秀全等人仅仅从基督教义中得到一定的启发,就借鉴了一些基督教的因子,但这种借鉴过程中,他们对基督教进行了根本的改造,其实就是对基督教基本精神进行了改造,并不能算作移植。费正清在《美国与中国》一书中提到:“传教士发现他们很少与太平军一致之处,洪秀全的教义是完全不像我们那样从天父那里得来的”,“太平天国运用了基督教,特别是《旧约》里的思想和仪式,例如施洗和遵守礼拜制度等。可是并没有接受基督教的许多基本道理,他们掠去了爱、宽恕、谦卑、关怀自己邻人等等基督教特有的教义。”洪秀全的这种改造有利于自身统治,或者说只是借鉴了基督教的一部分教义,以便于形成神权统治的模式,而洪秀全成了可以降神的最大的神权统领者,可以统治所有信奉他的人,或者说统治信奉他改造了的基督教的人。他只是借鉴了上帝的形象,还宣扬上帝的神迹,而他可以让上帝附体,就相当于成了最大的神,说一不二,其实已经把权力牢牢抓在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集权统治。
太平天国运动早期的运动纲领似乎带有从基督教移植的痕迹,无论是《原道救世歌》、《元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还是《劝世良言》,还有太平军的许多纪律,都直接或间接源自基督教义。如著名的“十款天条”就与“摩西十诫”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联系。但这些教义只是为了束缚洪秀权及其领导层以外的人,而对于洪秀全以及他领导的文武大臣,却没有太多的约束作用。洪秀全借助上帝的名义成立教会,是以道乱政的典型,借机实现集权统治,不但把神权牢牢抓在手中,而且要实现自己的皇帝梦。这种对基督教的移植只能算是借鉴,或者说只能算是从中抽取一部分教义,改造之后,用来约束别人,而洪秀全趁机取得了权力,而且要人们信奉一个上帝,不能有更多的神灵出现,以免因为出现信仰分化而导致队伍分化。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天京)以后,出现了内乱,就是因为杨秀清声称能够降神,萧朝贵也声称能够降神。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洪秀全只能允许部下信仰他的上帝,也就是信仰洪秀全自己,而不能信仰杨秀清或萧朝贵。“天京事变”之后太平军的实力大大瓦解,最终被各个击破。洪秀全把基督教和中国本土联系起来,或者说创立了本土化的基督教,却最终形成了集权统治。也就是说,他借鉴的基督教义只是为了自己的集权统治做铺垫,而并非完全借鉴基督教义。
![]()
法律的移植也是如此。很多国家移植罗马法律,在此基础上修修改改,似乎可以实现法律的继承和发扬光大。但法律并非基督教义那么简单,有一定的逻辑性,也有一定的适应场合。从法域范围来讲,很多国家法域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域不同,有的属于大陆法法域,有的属于海洋法法域,并不能随便移植,不然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虽然中国古代也有法律,但那些法律框架比较简单,而且有很多加入了道德判断的因素,不是纯粹的客观而公正。况且,古代的法律大多为统治阶级服务,并没有让人民翻身得解放。而到了现在,即便很多人翻身得解放了,法律也仍然要为统治阶级服务,而不可能为所有人服务。法律设置的前提是假设每个人都可能违法,而不可能假设每个人都是好人,不然法律就会形同虚设。现在的法律可以借鉴古代的法律体系,也可以借鉴外国的法律体系,但一定要分清大陆法和海洋法的区别。仓促移植法律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因为中国和外国的发展速度不一样,国情也不一样,很容易出现外国法律水土不服的现象。倘若一味为了经济发展而移植外国法律,而且严格执行,要与国际接轨,就很容易弄得不切实际,法律也就成了空中楼阁,因为中国还没有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速度,只是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来约束人们。当然就会弄得好高骛远,不切实际了。
法律有一定的知识架构,要与施行的地区发展相吻合。国内法律在发展过程中会借鉴外国法律的长处,但同时在借鉴过程中完善了法律的权威,最终法律仍然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并不一定能维护公平和公正。古代法律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比较朴素,但仍然受到权贵的玩弄。而到了现在,杀人者不一定被判处死刑,有过失杀人一说,似乎借鉴了外国法律的长处。犯贪污腐败案的官员也不一定被判处死刑,也借鉴了外国法的长处,似乎比较温柔。但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却比较严格,倘若有人敢闯红灯,就一定罚得他倾家荡产,最终很多人都不敢随意闯红灯,而不像国内一群跳广场舞的老头老太太就敢阻拦救护车和消防车,就更别提闯红灯的现象了。应该借鉴外国法律严格的地方,因为现在国内的经济发展速度并不慢,甚至很多媒体经常吹捧国内经济发展的速度,认为经济发展已经赶上了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越了他们。越是这样认为,越具有一种优势感,却往往忽略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判决,忽略了法律在移植过程中产生的副作用。其实法律在移植过程中,统治阶级已经“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只是借鉴了外国法温柔的地方,却没有借鉴外国法严格的地方,还要声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却往往弄得很多判决不公平也不公正。倘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每个人都可以打官司,而不用掏很多诉讼费,不然底层劳动人民和权贵打官司总是得不偿失,以至于他们经常忍受奴役和剥削,却一声不吭,被逼无奈就会铤而走险,以命相搏。
![]()
不管是太平天国教义的移植还是法律的移植,都算是一种有借鉴的吸收,是一种有利于自身权力增强的移植,而不是全盘照抄,当然更不是把权力还给所有人,不是增强普通人的话语权,就更别提民主和科学的精神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