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陈仓区法院组织执行法官干警跨越数百公里,赶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开展异地执行查封工作,成功对被执行人某石油机械公司名下的一台大型设备——钻机进行了依法查封,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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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某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石油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某石油机械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陈仓区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重大财产线索,告知被执行人有一台钻机租赁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且近期正在计划出售。为了防止财产被转移,执行法官在核实了涉案财产的具体位置后,随即决定前往目的地开展执行查封工作。
鉴于此次异地执行路途遥远、任务艰巨,为保证行动效率和效果,执行团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制定了周密详细的案件执行方案。首先提前向当地法院发出《异地执行协助执行函》,取得当地法院的配合支持;其次考虑到本次查封对象是一台大型钻机,根据以往执行工作经验,该类大型设备通常结构复杂、构件较多,遂提前研究拟定钻机构件清单,为未来提高现场查封工作效率做好准备;最后为防止查封信息泄露,做好案件保密工作,执行团队出发当日才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沟通,告知其有配合执行查封的法定义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团队根据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情况,与受委托法院提前联系并商定了两套协助执行方案:一号方案突出善意执行理念,以不对涉案设备承租方的招标工作和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为原则,在被执行人和承租方配合的情况下,仅安排本院执行人员前往现场查封;二号方案突出现场应急处置,如遇查封现场封闭、查封工作受阻等突发情况,为防止暴力事件发生,避免不必要的人身财物损失,本院执行人员应及时退场,次日请求受委托法院再派出执行人员、法警和车辆进行协助,完成执行查封。
执行当天,执行团队经过长途跋涉到达涉案钻机设备保管现场后,执行法官现场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承租方三方进行沟通协调,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告知相关当事人执行查封的意义、配合执行的效果与抗拒执行的后果。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向承租方详细询问涉案设备租金交付情况,并向承租方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后期产生代付租金情形时,应在案件执行款范围内向本案的执行款专户付款。查封涉案设备期间,鄂尔多斯当地下起瓢泼大雨,执行团队冒雨开展工作,最终在承租方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对涉案设备的查封。
在此次跨省执行行动中,陈仓区法院执行法官团队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坚持未雨绸缪,通过 “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在执行现场行动有力、处置妥善,依法及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展示出公正高效的司法作风,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执行为民的司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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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杨
文稿|何娜娜 郭泽辰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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