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封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市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9月14日10时许,通许县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小区内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县公安、应急等部门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对违规燃放行为及烟花爆竹来源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小区投资商罗某某、项目经理杜某某从通许县竖岗镇某村居民耿某某处购买烟花4箱、爆竹1挂,用于小区工地开工仪式中燃放。耿某某处烟花爆竹系春节期间未销售完的尾货(共剩余烟花8箱、爆竹1挂),在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存放在自己家中。通许县公安局依法对剩余的4箱烟花进行了查封扣押,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罗某某、杜某某依法进行了处罚,对涉嫌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的耿某某处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自9月1日以来,开封市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通过执法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排查废弃厂房、闲置校舍、废弃养殖场、封闭式院落、居民区、建筑工地等场所13290处,立案查处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20个,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6起,查扣各类烟花爆竹596箱,罚款2.25万元,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下一步,开封市各部门将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对废弃厂房、仓库、院落等重点场所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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