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5年9月12日1时16分,我局接到报警称,解放东路某饭店发生一起纠纷。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询问调查。
经查,当晚王某(女,18岁)与朋友在该饭店吃夜宵,陌生男子闵某某(男,34岁)经过其身边,摸了一下王某头部,随即引发言语争执。其间,闵某某的朋友陈某某(男,36岁)对王某进行言语侮辱(此前报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局对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陈某某处以罚款处罚。
来源: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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