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一地产公司因违规售房,而被临汾城市管理局,连开六张罚单!
强大的好奇心,趋势着点开内容,进去刨根问底了一番,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事儿!
大家仔细看…
上方红色框内表明违法事实:玉秀湾.紫宸项目B29号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
上方黄色框内表明违法事实:没有商品房预售证, B29号楼也就不具备销售条件,但是向买受人收取了相应的预订款性质费用!
(公开文件说明,以上无异议)
那么大家接着往下看:
上方绿色标记:2024年5月13日,玉秀湾紫宸公众号发布内容:
恭贺该项目B29楼等4栋楼,喜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人理解:这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上面的所不具备的许可证应该是一个证件吧?
那么问题来了:这可不单单的是违规销售的事实,压力又给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了,【玉秀湾.紫宸】项目介于以上事实内容,是否属于虚假宣传,以及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了吧?
来源:小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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